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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稳定、迎奥运”专项行动
贵州:奥运会前30天出版物市场集中清查行动成效明显
2008-08-25   浏览次数: 次    [ ]


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奥运前30天出版物市场集中清查行动的紧急通知》精神,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结合贵州省2008年阶段性“扫黄打非”工作实际,及时下发了《关于着力抓好奥运前贵州省出版物市场监管和清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北京奥运会前30天出版物市场集中清查行动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具体部署,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级“扫黄打非”工作部门牢记使命,认真履行职责,实现了贵州省奥运前出版物市场的繁荣、健康和平稳、有序。
2008年7月8日至8月8日期间,全省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892人(次),车辆1329台(次),开展文化出版物市场集中清查行动1241次,检查图书、报刊经营户1982个(次),检查音像、电子软件制品经营户2125个(次),查缴各类盗版图书152010册,查缴盗版音像制品267105张,查缴非法报刊3917份,取缔销售盗版音像制品的游商地摊372个,取缔无证经营的书报刊摊点127个,取缔无证音像制品经营户69个。
领导重视,行动迅速。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同志,对贵州省奥运会前30天开展出版物市场集中清查行动作出了专门批示,要求各级“扫黄打非”工作部门要站在国家大局的高度,牢记使命,认真履行职责,保质保量,高标准地完成好各项具体工作,全力为北京奥运会召开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全省各级“扫黄打非”办公室及其各成员单位按照中央精神及省的相关要求,及时制定适合本地的出版物市场集中清查具体的行动方案。
措施得力,效果明显。一是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和清查工作的领导和督导检查。将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黔南州、黔东南州、六盘水市列为重点清查和监管的地区,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杜绝了各类问题的发生。二是加大对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管。主要对省内城市繁华街区、旅游名胜风景点(贵阳花溪、遵义会址、黄果树瀑布、荔波风景区、雷山郎德等),铁路、公路、航空交通枢纽,宾馆饭店、大型超市、公园、广场、剧院等公众人口密集区等部位实施不间断巡查,制定了区域监管责任制并落实到人,同时建立了工作值班和请示报告制度。三是抓好了重点目标的反复清查。按照“反盗版百日行动”的原则、要求和标准,对辖区内的书报刊、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以及电子出版物市场(省出版物批发市场、省出版物集散中心、遵义市红花岗区沙河小区“图书音像批发城”、贵州东方音像城、西南电脑城、贵州电脑城)等重点目标进行反复清查,杜绝了游商走贩兜售盗版和非法图书、光盘等非法经营活动的出现。四是及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任务,打招呼、搞好动员教育。2008年7月29日,由省、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召开了贵阳地区“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会议,对奥运前及奥运期间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和要求。2008年7月30日,省“扫黄打非”办公室与省书刊协会,召集省出版物批发市场和省出版物集散中心的经营户召开“我为奥运做贡献、文明经营我争先”的动员大会,积极促进行业自律,使经营者形成守法经营意识。五是推行联合执法的工作形式,保持对“扫黄打非”的高压态势,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在出版物集中清查行动中,全省各级“扫黄打非”办公室,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认真履行“扫黄打非”工作职能,积极协调“扫黄打非”成员单位,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对侵权盗版等各类非法出版活动强大的震慑作用,清查行动期间全省共宣判“扫黄打非”案件3起,立案查处“扫黄打非”案件5起。六是注重对清查行动的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为配合全省出版物市场集中清查行动,省“扫黄打非”办公室要求全省各级“扫黄打非”办公室严格落实每日“零报告”制度,由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同时及时向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信息宣传处、中国“扫黄打非”网、贵州省内主要新闻媒体等报送全省开展出版物集中清查行动的工作情况,集中报道了贵州省出版物市场面貌好的市(州、地)及守法经营户,同时公布了省内侵权盗版案件和查处情况,对销售盗版制品的经营单位及时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