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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稳定、迎奥运”专项行动
福建:各地积极开展集中清查行动 确保全省奥运期间出版物市场稳定
2008-07-28   浏览次数: 次    [ ]


福州市采取五项措施强化奥运期间出版物市场管理工作。福州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根据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奥运前出版物市场集中清查行动的通知》和省“扫黄打非”办专项电话通知,于7月17日召开全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组长及办公室主任会议,对全市奥运前出版物市场进行集中清查行动进行动员布置。决定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市场监管,深入开展市场集中清查行动,确保北京奥运会前出版物市场繁荣有序。
一是全面推进出版物市场网格化管理和稽查人员错班工作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部门、单位和个人管理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和通报批评制度。二是加强18小时值班制,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要求各级“扫黄打非”办实行18小时值班制,及时处置各类举报和突发事件,并于每日下午4:30前将当天检查、执法情况上报上级“扫黄打非”办。三是加大查处盗版力度。按照“反盗版百日行动”标准,严肃查处经营盗版行为。四是全面改造书报刊亭。拟于近期建设300个设计美观的书报刊亭,覆盖市区各主要街道,实行统一形象、统一发证、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送审。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福州市《“扫黄打非”工作考核评分办法》、《“扫黄打非”办案有功集体和有功个人评选奖励办法》、《信息报送工作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保障“扫黄打非”工作。
泉州市开展以“迎奥运办农运”为主题的出版物市场集中清查行动。7月18日,泉州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根据泉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组长宋长青批示,召开出版物市场集中清查行动专题会议,将迎接北京奥运会和泉州市承办10月28日举行的全国农运会有机结合,部署下半年出版物市场集中清查工作。泉州市委政法委、宣传部,市检察院、法院,市公安局、民政局、文化局、工商局、海关、边防、邮政、电信等“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扫黄打非”办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确定的工作重点和要求,切实加强北京奥运会和全国农运会期间市场监管力度。一要加大执法检查密度。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书报刊、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及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繁华街区、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宾馆饭店、高速公路服务区、集贸市场等区域进行高密度的拉网式大检查。二要按“反盗版百日行动”的标准,依法从严查处经营盗版的行为。三要开展“我为奥运做贡献、文明经营我争先”活动。四要严格落实工作制度,建立值班制度和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五要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各县(市、区)宣传部门和“扫黄打非”办要组织新闻单位对所在地区开展集中清查行动和“我为奥运做贡献、文明经营我争先”活动,以及社会各界的反映等进行宣传报道,宣传一批出版物市场监管有力、市场面貌好的城市和地区,报道一批守法经营的书刊、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制售单位。
南平市向经营单位发放《迎奥运 维护出版物市场稳定宣传大纲》。南平市“扫黄打非”办接到省“扫黄打非”办《关于开展奥运前出版物市场集中清查行动的紧急通知》后,立即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各县(市、区),要求各地严格按《通知》要求开展出版物市场集中清查行动。同时,南平市“扫黄打非”办编印了《迎奥运,维护出版物市场稳定宣传提纲》,由执法人员在检查市场的同时进行宣传发放,加大对出版物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确保奥运前出版物市场集中清查行动取得实效。
(福建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