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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通运输厅三举措推进2020年“扫黄打非”工作
2020-05-06   浏览次数: 次    [ ]


日前,新疆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自治区交通运输环节“扫黄打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厅属各单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研究本系统本部门“扫黄打非”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强化管控。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监督客(货)运场站、货运代理经营者在公共区域张贴“警示语”,督促属地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在受理出版物托运业务时认真检查核对托运人和运载出版物的相关信息,防止非法和违禁出版物通过汽车客运站流通;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汽车客运站(场)候车室等公共场所书报刊亭(摊)、销售摊点的管理,坚决杜绝非法出版物的销售行为,对查出的非法出版物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二、依法查验。抓好货运企业监督检查,督促零担货运企业建立货物受理环节的安全检查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严格按照零担货物道路运输服务规范的相关要求,落实好物流寄递行业三个“100%”安检要求,防止托运人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违禁物品;强化关口查验,做好进出境国际道路运输车辆宣传警示工作;交通运输系统各相关单位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国省道干线通行车辆检查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国省道干线进疆入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进疆经营性货运车辆夹运、偷运行为。

三、加强宣传。加强干部职工和在校学生管理教育,突出思想引领、价值引导,充分利用集体学习、班会以及网站、微博、公众号、短视频等进行正面教育,自觉抵制网络低俗信息,不断提高宣传精准度和有效性,大力培育积极健康的上网习惯;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和交投公司积极开展“绿书签2020”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将远离有害出版物及信息、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内容的“护苗”主题宣传品和警示教育片在“车、路、站”等交通工具和服务场所的显示屏、宣传栏上集中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