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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陵市“扫黄打非”工作纳入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
2017-05-04   浏览次数: 次    [ ]


20174月初至中旬,安徽省铜陵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对全市县、各区,市直各部门,有关驻铜单位及市属企业、事业单位共85家,开展了2016“扫黄打非”工作完成情况全面考核,并将考核得分纳入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范围。

此次考核该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设置“共性+个性”的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风向标”作用。一是统一标尺。按照项目化、具体化要求,根据年初成员单位重点任务责任细化与分解的要求,将市场面貌、案件查办、专项行动、“扫黄打非”进基层、信息宣传、重要活动、基础工作等7大类作为共性考核指标,逐一检查考核,使成员单位的考核评价处在同一起跑线上,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二是量身打造。根据县区、机关和企业的不同特点以及成员单位与非成员单位工作性质,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引导成员单位推动“扫黄打非”整体工作进一步加强,非成员单位提高对“扫黄打非”工作的认知度。

此次考核该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实施“正向+反向”的考核激励,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仪”作用。一是发布“红榜”。坚持“绩有所奖”,考核结果,以文件形式上报意识形态考核领导小组,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满分,并对考核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进行推介,营造争先进位、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二是亮出“黄牌”。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考核单位反馈,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在一定期限内予以整改,对不落实的给予零分上报意识形态考核领导小组,由意识形态考核领导小组计入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总分。

通过考核,成员单位有20个、非成员单位有18个进行了整改提高,有力推进了“扫黄打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