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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出台一系列规范制度
2017-03-10   浏览次数: 次    [ ]


2017年第一季度,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将法律法规的硬性规定和上级部门的相关工作要求,及时转化为贴近执法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约束力的总队内部规范化制度,助力提升总队执法办案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为2017年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年活动开好局、起好步。

一是规范执法装备的使用与管理。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借鉴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的成功经验,根据总队执法办案特点,先后制定了《询问室管理使用规定》和《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引导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科学使用执法记录仪、谈话室视频监控系统等信息化装备,逐步实现执法过程的录音录像全覆盖,既保护了当事人和执法人员合法权益,又能充分发挥信息化执法装备的作用,提高办案效率。

二是指导执法人员规范办案行为。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在认真总结执法人员业务需求的基础上,制发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和《关于推广应用说理式执法文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立卷归档工作,督促执法人员提升案卷质量;适时指导执法人员探索制作说理式执法文书,增强执法综合能力;协助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先立案、后调查要求,进一步扩大案件来源,全程规范执法办案行为。

三是助推执法人员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根据执法实战需要,制定了《2017年执法业务技能培训工作方案》,通过丰富培训内容、转变培训方式、拓宽培训途径等方法,积极开展以查代训、以案释法等教育活动,分批次举办执法技能、依法行政等全员培训和新案由适用、特定市场监管等专题培训,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执法业务培训体系,帮助执法人员全面提高整体素质。

四是不断调动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为增强文化执法人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形成争做先进、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制定了《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季度办案能手、年度办案标兵、执法模范评选办法(试行)》,在完善、细化原有的季度办案能手、年度办案标兵评选标准和流程的基础上,新增了执法模范这一荣誉称号,旨在激励执法人员深入研究文化市场特点,系统总结执法工作经验,充分展示首都文化执法标杆形象,带动全市文化执法办案水平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