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不断深化“扫黄打非”工作向基层延伸,强化“扫黄打非”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基层“扫黄打非”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见成效。截至目前,全区19个镇(街道)建立了“扫黄打非”工作站、263个村(社区)建立了“扫黄打非”工作点,初步形成区、镇(街道)、村(社区)分级负责、协同管理的“三级管理”机制,“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健全三级管理机构。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区委宣传部长和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区文化委、区财政局、区公安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文化委,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全区19个镇(街道)分别成立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由镇(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宣传委员为具体负责人,文化服务中心、综治办、安监办、派出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扫黄打非”工作站,由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主任任站长,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全区263个村(社区)分别设立了“扫黄打非”工作点,由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和综治专干为义务监督员,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管理机构统一制作和悬挂标牌标识。
二是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分别建立了“扫黄打非”工作制度、工作职责、村规民约等制度、职责,及时建立完善“扫黄打非”人员台账和市场监管台账,认真落实报告制度、巡查制度、信息制度、宣传制度和奖惩制度,并在醒目位置设立“扫黄打非”宣传专栏和公布“扫黄打非”举报投诉电话。
三是明确日常监管重点。明确各类非法出版物和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的出版物,边远地区的非法演出市场、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无证经营活动等违法经营行为和违法安装、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等行为为重点监管对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分别通过“扫黄打非”宣传栏、印制宣传资料和报纸、电视、网站等载体大力宣传“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营造良好的“扫黄打非”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