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扫黄打非”工作,强化党管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安徽省界首市积极探索机制创新,推动“扫黄打非”进基层,确保基层“扫黄打非”工作有人抓、有人做、有成效。
一、探索“扫黄打非”职责和执法权向基层延伸机制
在充实基层“扫黄打非”职责方面,界首市以夯实乡(镇、街道)党委宣传委员和村党组织“一把手”职责为抓手,推动基层“扫黄打非”职责精准到村。5月20日,界首市举办乡镇街道宣传委员和市直单位宣传骨干培训班,专题部署“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明确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都要兼任本单位“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组长并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本辖区“扫黄打非”工作;同时,把辖区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文化站、综治办、中心学校,邮政、电信营业所等部门负责人和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列入乡(镇、街道)“扫黄打非”成员,并明确职责。各村(社区)依托村(居)委员会或农家书屋设立“扫黄打非”工作站,负责辖区“扫黄打非”动态监管及协助执法检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全面负责本辖区“扫黄打非”工作。
在强化基础“扫黄打非”执法方面,界首市结合正在实施的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试点工作,以文化市场执法权向乡镇延伸为切入点,推动基层“扫黄打非”精准执法。根据界首市农村文化市场及行业分布特点,确定先行推进网吧市场执法权委托乡镇行使,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成熟一项委托一项,使农村文化市场执法更加有力。同时,把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作为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的市场监管的补充力量,承担辖区文化市场监督排查职责,确保“扫黄打非”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
二、探索“扫黄打非”举报和执法联动机制
为改变过去执法部门各自为战的局面,界首市“扫黄打非”工作机构积极发挥协调作用,联合公安、文化、市场监督等部门,实行“扫黄打非”首问负责制,推动形成“扫黄打非”工作合力。首问负责制明确,110、12315、12318等举报受理电话接到群众举报后,凡涉及“扫黄打非”范围的,一律先受理,有执法权限的依法查处,依法应由其他部门查处的,内部运转转办查处,确保群众举报查处有力、反馈及时;各成员单位在落实“扫黄打非”工作职责或开展文化市场执法检查时,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范围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一律先控制现场,并立即移交相关执法部门,责任执法部门及时向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及移交部门反馈查处结果。目前,该制度已初见长效。5月30日下午,界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文化市场执法检查中发现,“甲壳虫”网吧内有疑似未成年人正在上网。执法人员立即联系界首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和界首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并责令业主配合控制现场。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到现场执法检查。文化市场执法队4名执法人员迅速赶到该网吧,依法对该网吧涉嫌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三、探索“扫黄打非”精准宣传教育机制
面向社会层面,界首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制作“扫黄打非”公益宣传视频、海报、举报公示广告等,通过广播、电视、网站、手机自媒体、橱窗、大屏幕等媒体媒介,面向社会广泛实施“扫黄打非”公益宣传。乡(镇、街道)要把“扫黄打非”宣传教育活动与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辖区庙会市场管理结合起来,增强“扫黄打非”宣传教育进基层实效。2016年以来,界首市取缔兜售盗版音像制品的游商地摊4处。在取缔游商地摊过程中,注重对查处对象和周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发动群众抵制违规违法经营行为,支持“扫黄打非”斗争。同时,加大“扫黄打非”活动宣传报道力度,曝光违法违规行为。
面向未成年人层面,把每年的3月和9月作为“扫黄打非”进校园集中宣传月,通过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团(队)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级“扫黄打非”成员单位把“扫黄打非”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景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教育系统两个集中宣传月结合起来,每年至少开展2次进基层宣传教育活动。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把“扫黄打非”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团(队)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内容。2016年以来,各中小学校分别结合各自实际,以召开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了面向青少年的“扫黄打非”宣传教育活动。
面向学生家长层面,建立查处信息通报反馈制度。执法部门在网吧、KTV、游戏机室等未成年人禁入或限入场所,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时,现场通过电话联系,向未成年人家长通报情况,并建议家长加强教育,有条件的请家长到现场把孩子带走。事后,执法部门将查处情况向在校未成年人所在学校通报,相关学校通过班主任,对未成年人加强教育。对在校学生进入网吧等娱乐场所多发的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诫勉,督促学校、老师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对多次进入网吧等娱乐场所的未成年人,学校通知家长到家长学校进行沟通教育;对可能存在网瘾的在校未成年人,学校联合家长(监护人),进行心理咨询或心理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