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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奉节县落实文化市场“黑名单”制度
加强辖区文化企业诚信管理
2016-06-20   浏览次数: 次    [ ]


为加强辖区文化市场管理,推进文化市场信用制度建设,促进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重庆市奉节县试行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制度。  

根据《奉节县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黑名单制度管理的范围包括提供出版物(含音像制品、内部资料)印刷及发行、营业性演出、网络文化、歌舞娱乐、游艺娱乐、电影放映、艺术品经营、互联网上服务等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市场。有下列四种严重违法情形之一的经营主体将被列入黑名单:擅自从事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的;被文化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的,或者伪造、变造许可证、批准文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严重违法情形。

对拟列入黑名单的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将由文化行政部门书面告知当事人。对告知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事先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复核申请。

文化市场黑名单制度是文化市场信用监管的基本制度,通过黑名单管理,将有利于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县文化执法大队将加强市场巡查,严格落实黑名单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效能,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