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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5年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案件数据分析
2016-03-04   浏览次数: 次    [ ]


2015年,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总队全年立案985起、结案985起、罚没款1307.2万元。

(一)全年立结案数同比历年有所增长、罚没款额保持较高水平

2015年全年,总队共计立案985起,比2014年的840起增加24.44 %,比2013年的857起增加18.4%2015年结案985起,比2014年的813起增加21.16%,比2013年的919起增加7.18%;罚没款共计1307.2万元(其中罚款1300.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1万元),比2013年的726.88万元增加79.84%,比历史最高的2014年的1366.37万元减少4.33%,总体依然维持在很高的水平。

(二)文化、广电、出版领域立案分布均衡,网络案件与传统案件旗鼓相当

2015年度,总队立案共计985起,按照行业领域分类计算,文化类立案325起,广电类立案329起,新闻出版类(含著作权)立案331起,各行业领域立案分布较为均衡。



网络领域共计立案491起,基本占全年立案数一半,达到49.85%。按照网络领域分类计算,其中网络文化类立案199起,网络广电类立案235起,网络新闻出版类(含著作权)立案57起。网络广电、文化类占绝对优势,其中网络广电类立案最多,占比将近一半,网络新闻出版类立案较少,只有11.61%



(三)新闻出版类罚款额占比较大,网络领域罚没款占比达到四分之一

2015年总队案件中,文化类罚款额为148.26万元,广电类结案罚款额为121.08万元,新闻出版类(含著作权)罚款额为1037.81万元,出版类罚款额占绝对优势,占比超过79%




网络领域类案件罚没款共计328.03万元,占全部罚没款的25.09%。其中网络文化类罚款额为119.5万元,广电类罚款额为105.6万元,网络新闻出版类(含著作权)罚款额为102.93万元。网络领域三类案件罚没款额相对均衡,网络文化占比略大,网络新闻出版类(含著作权)案件案均罚款额居于首位。




(四)查办大要案力度加大,对单位和个人单起案件罚没款额均创总队历史记录

2015年有两起案件值得关注,这两起案件均为新闻出版类案件,一是北京益生康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出版一案,罚款568.9488万元,创总队单个案件罚款额历史最高纪录,二是胡亮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业务一案罚款27万元,创总队处罚个人案件罚款额历史最高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