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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寿光市文化执法局六个规范化建设 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014-04-01   浏览次数: 次    [ ]


寿光市文化执法局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完善执法规范体系建设,坚持从执法监督、执法程序,执法保障、执法用语等方面抓起,统一思想认识,深化作风建设,全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是执法监督规范化。寿光市文化执法局成立至今,在全体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参照相关法规制度,出台了执法信息公开制度、案件审理制度、举报违法违规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等制度,通过加强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推进了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从制度上健全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了执法监督责任制,确保阳光执法、公平执法。

二是执法程序规范化。着力抓好各项制度建设,依靠严格的制度来管人管事。先后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勤政廉政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评议考核等制度。在执法案件审理环节方面,成立了由局长任主任,班子成员任副主任,科长任成员的案件审查委员会,主要对案件的执法程序、法律依据、违法事实、处罚幅度等事项进行审查把关,研究处理。通过以制度来规范程序,从程序操作中完善制度,从而形成了权责一致、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目标管理体系。

三是执法保障规范化。执法设备的完善、执法车辆的保证,使执法人员能够迅速和有效的日常检查文化市场。此外,每年为每位执法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执法人员的日常检查提供了安全保障。

四是执法用语规范化。为了促进执法队伍和群众的和谐关系,规范文化市场违法案件的举报受理工作,树立文化执法局的良好形象,制定了《受理群众举报文化市场违法案件规范用语和服务禁语》,要求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从受理第一步就让群众感受到满意,从而提升广大群众与我们一起对文化市场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积极性。

五是文书制作规范化。寿光市文化执法局成立专门的法规科,对执法文书格式、制作应注意的事项和文书的具体标准、要求等做了明确规定。同时,按照文化部关于印发《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的要求,定期对案卷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标准进行评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六是教育培训规范化。寿光市文化执法局专门制定培训制度、学习制度,加大对执法人员培训的力度,积极参加省市业务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使执法人员做到执法先懂法、办案法制化、执法程序化。通过不定期集体学习形式进行法制培训班和学习会,不断强化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自信心和凝聚力。此外,还进行理论研讨,每年都选定一定课题,组织和引导执法人员在工作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撰写理论文章,进行经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