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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法院高效审理“扫黄打非”案件,成绩显著
2014-03-19   浏览次数: 次    [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积极参加打击淫秽色情、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及非法出版活动的专项治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公正审理一批扫黄打非案件。2013年,共审理扫黄打非刑事案件12件,涉案人数15人,有效地惩治犯罪分子,为扫黄打非行动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维护了社会文化环境。该院因此获2013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一是高度重视,快审快结。该院每年审理刑事案件达上千件,数量多、时间紧、任务重,从院长到审判员,都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对扫黄打非案件予以充分重视,始终坚持把其摆在突出位置。凡起诉到该院的有关扫黄打非案件,都予以优先审理,做到快审快结,确保每个案件在审理期限内结案,及时打击犯罪分子,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政治稳定。

二是审理质量高,惩戒效果好。该院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密切配合,认真把好质量关,在案件审判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方面做到当严则严,始终对扫黄打非保持高压态势,体现法律的权威和惩戒作用;另一方面做到当宽则宽,体现法律的人性化,教育、感化犯罪分子。对于犯罪情节严重,主观恶性较深的被告人,依法予以严惩。对于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等法定从宽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予以从宽处罚。同时,用足、用好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手段,从经济上制裁犯罪分子。通过提高罚金额度,加大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财物的追缴力度及依法没收用于犯罪的个人财物等多种方式,提高犯罪分子的犯罪成本,打击其贪利心理,从根本上削弱犯罪分子的犯罪能力。近年来先后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及侵犯著作权罪等判处一大批扫黄打非案件。特别是20132月,该院受理审结的刘某某侵犯著作权案,是贺州市首次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的案件,给侵犯著作权的违法犯罪分子敲响了警钟。案件的审判不仅打击了侵权盗版非法活动,而且为本市其他县区提供了良好的范例借鉴,产生积极的榜样作用。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作用大。为更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巩固扫黄打非的成果,该院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直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及宣传栏等对一些具有典型性的案件进行集中公开曝光,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提高群众保护知识产权、支持扫黄打非的意识,使案件审判成果扩大化,真正起到审判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结合案件定期和不定期向市民宣传制黄贩黄、从事非法出版和经营非法出版物、网络传播恶性信息等活动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营造良好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