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shdf.gov.cn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专题 >> 经验交流
经验交流
山东:济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四个抓手”实现“四个全面提升”
2014-01-17   浏览次数: 次    [ ]


2013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以创建绿色文化城市为总体目标,以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总抓手,以全员大比武、大练兵为突破口,以四个抓手,实现四个全面提升为工作重点,破难攻坚,锐意进取,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取得了新的显著成绩。

一抓体制机制,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市级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已建成使用,县市区正在全面启动;市、县、乡、村四级执法网络已经建成,每个乡镇(街道)都有工作机构,每个村(社区)都有联络员,实现了执法监管全覆盖,圆满完成了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抓专项整治,市场监管水平全面提升。深入开展了净网行动等10余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全市立案调查314件,办结案件761件,取缔非法经营单位15家,移交司法机关260人,刑事拘留39人,有力震慑了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抓科学管理,机制运作水平全面提升。联合文广新局制定下发了《行政许可和综合执法协作制度》,使行政审批与市场监管得到有机的结合,有效加强了文化市场监管的力度。制定了《济宁市文化市场规范化执法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执法办案程序,划清了市局和县市区局的业务范围。推行文化市场经营业户等级化管理制度,划定 ABC三个等级,建档立案,实时动态化管理。积极推行量化考核,制定出台了《济宁市文化市场量化考核办法》、《济宁市文化市场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和《济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机关内部考核办法》,把年终一次性考核变为平时日常考核,把文化市场各个领域进一步细分,使量化考核工作扎实有效。同时重点完善了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区域监管机制,日常管理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市场管理机制,专业执法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协调配合机制,以防为主、防治相结合的市场防范机制,过错追究与信息通报相结合的督查机制,严格执法与为民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机制。通过一系列的机制创新,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初步实现了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

四抓教育培训,队伍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岗位大练兵与技能大比武活动,大力提升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在全市迅速掀起了大比武、大练兵的热潮。举办了全市网络技术监管系统操作应用培训班、法律法规培训班、执法办案培训班、案卷制作培训班、网上执法办公系统培训班,开展了市局科(室、队)负责人轮流业务讲座、案例分析会,全面增强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