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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市“七个一”全面推进“扫黄打非”基层工作
2014-01-09   浏览次数: 次    [ ]


贺州市创新扫黄打非基层工作思路,通过拓宽工作覆盖面,将扫黄打非工作重心下移,立足基层,并采取建章立制,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强化监管,扩大宣传等措施,确保基层扫黄打非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不断夯实基层扫黄打非基础工作。

一是成立一个机构。各县(区、管理区)乡镇设立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挂牌,承担扫黄打非小组日常工作。

二是落实一套制度。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基层组织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扫黄打非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任务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扫黄打非宣传教育、巡查报告、联防协作、奖励举报、责任追究等五项工作制度。

三是明确一名领导。明确乡镇长为本乡镇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

四是办好一个宣传。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基层组织建设扫黄打非宣传专栏,及时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扫黄打非的政策、法规,及时通报关于扫黄打非信息动态,对外公布扫黄打非举报电话等。同时,在各乡镇农家书屋摆放《广西扫黄打非法律法规文件选编》和《广西扫黄打非纪实》等宣传资料。

五是组织一个培训。加强对乡镇扫黄打非工作责任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以检带训,业务讲座等方式将扎实做好基层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扫黄打非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六是管好一个经费。由县(区、管理区)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协调各乡镇建立扫黄打非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努力为扫黄打非工作所需装备、器材以及开展集中行动等工作提供支持。

七是建立一个村级联系点,把扫黄打非网络向村延伸。每个乡镇选取基础较好、条件成熟的两个村,建立扫黄打非工作联系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