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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从“五个方面”做好举报奖励工作
2013-12-17   浏览次数: 次    [ ]


广西扫黄打非办公室十分重视群众举报及奖励工作,作为扫黄打非工作面向社会,实现群防群治有效途径。截止目前,共受理区内外举报线索26件。所受理的举报线索已处置办结21件,在办线索5件。所办结的线索中被立案调查的有5件,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有4件。举报奖励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完善举报制度。为了加强和落实全区举报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关于奖励举报非法出版活动有功人员的暂行办法》。专人负责举报工作,日常举报受理做到样样有登记,环环相扣,各环节分别有《举报记录本》、《举报线索管理台账》、《举报处理台帐》、《广西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举报材料转送单》进行记录。明确受理人员责任,明确举报范围、受理、处置及奖励程序等,为有效查办扫黄打非大案要案夯实基础。

畅通举报渠道。高度重视举报工作,不断完善举报受理机制,搭建举报平台。在广西新闻出版局公众信息网上专设案件线索举报平台,标示网络邮箱、电话联系、传真、邮寄通信四种举报方式,确保举报渠道通畅。

加强举报督办。对每件受理的举报线索,均一一进行核实后分别移送有关单位处理,并安排专人对在办举报线索进行跟踪,督促办理,确保查处单位及时办理,按时办结。对于各市久拖不决,查处不力的,要求约谈部门负责人,屡教不改的予以通报处理,确保举报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查处及时有力。接举报线索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协调有关部门协查举报线索。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处置网络有害信息举报线索15条,3日内删除有害信息31条,责令关闭网站1个。南宁、北海、河池等市对接收的举报线索立即予以核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全区各市整体举报查处有力,成效显著。

落实举报兑现。为确保举报奖励兑现工作到位,一方面跟进举报线索查处进度,另一方面保持和举报人沟通联系,做好保密工作。经查实后,立即为举报人申领举报奖励,第一时间兑现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