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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南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五个突出”提升文化市场监管水平
2013-11-18   浏览次数: 次    [ ]


今年以来,沂南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坚持五个突出,队伍素质、管理水平、监管效果实现了大的提升,全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一、队伍建设突出一个字。一是强学习。把创建学习型机关列入单位的重要日程,坚持集中学习制度,采取向书本学在实践中学走出去、请进来学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体讨论、心得交流、评析案例、相互点评等活动,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强装备。配备执法专用车辆,建立移动网络办案平台实现了案件即时录入,电子文书现场制作,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为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建起了高标准技术监控中心,具有信息管理、网上执法、远程监管等功能。三是强规范。以规范执法队伍形象为重点,组织开展文化市场规范化建设工程,实现了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标识、统一执法服装、统一执法车辆、统一执法文书五统一。组织开展文明窗口行动,实现了统一承诺,统一办事流程,统一文明服务规范用语,统一公开公示内容四统一四是强廉政。建立了廉政文化长廊。制定《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十不准》,对工作人员约法三章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廉洁勤政责任书》。

二、行事办案突出字。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一个执法部门必须一以贯之的原则。为此,把知法、守法、用法,和气、和谐、和美作为执法办案的准则。积极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依照文化市场法律法规,清理审核行政权力事项276项,包括行政处罚266项、行政许可10项。同时,对涉及文化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处罚依据进行了认真梳理,制定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并将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汇编成册,编印了《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学习手册》。

三、市场管理突出字。一是规范制度形象新。开展了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规范化建设活动,在每家经营场所内设立了一栏、两牌、一本。一栏:即证照公示栏,对经营单位的文化、公安、工商等经营许可证件实行统一悬挂。两牌:一是依法经营制度牌,分别制定了统一的日常经营制度、场内巡查制度等规范性经营制度;二是监督公示牌,即将负责管理的执法人员照片、姓名和联系电话在每个经营场所中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一本:即日常检查经营记录本。制定《从业人员实名登记簿》、《娱乐游艺场所从业人员营业日志》、《日常检查登记簿》、《安全检查登记簿》、《实名登记簿》等检查经营记录本。通过这些措施,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形象焕然一新。二是分级管理举措新。为激励行业规范发展,实行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分级管理措施,将全县文化经营场所划分为ABC三个管理等级。对A类每月检查2次,对B类每月检查4次,对C类每月检查不少于8次。A类抓提升,B类促规范,C类严监管亮黄牌。分级管理在文化市场行业的运用,提高了全县文化产业层次,树立了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品牌意识。三是视频监控手段新。下一步将逐步把印刷企业纳入监控范围。四是四进工作阵地新。按照先行试点、典型带动、逐步推开、全面落实的总体工作思路,强力推动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在学校打造文化市场长廊,开展远离网吧、拒绝盗版签名、书画展览、召开主题班会等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在社区、农村通过悬挂过街帘、办板报、设立宣传栏等形式营造舆论声势,倡导健康文化生活;在印刷企业召开培训会、设立宣传栏,引导企业依法生产。五是自律发展组织新。上半年,组织印刷复制业协会和互联网协会工作人员参加行业发展博览会,学习先进地区协会管理经验,提高了协会自治水平。

四、综合执法突出字。按照月月有整治、周周有行动、天天有检查的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检查密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健康有序。目前,出动执法人员5120人次、立案查处45起,收缴盗版光盘2389张(盘),盗版图书4244册。

五、扫黄打非突出字。一是抓协调,促集体作战。每年初调整充实县文化市场管理暨扫黄打非领导小组,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签订《文化市场管理暨扫黄打非责任书》。积极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对全县文化市场进行明察暗访和联合执法活动。与此同时,制定印发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将工作任务及时分解细化到成员单位。各部门先后开展了一系列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查缴了一批非法出版物。二是抓活动,执法成合力。先后组织统一执法、集中销毁等重大活动4次。在上半年联合执法活动中,各有关部门抽调执法人员对各乡镇和城区各类经营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执法检查。通过这些较大规模的具体工作实践,形成了较强的扫黄打非声势,有效地提高了执法队伍的实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