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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市坚持“四结合”推动“扫黄打非”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2013-09-30   浏览次数: 次    [ ]


为进一步推动扫黄打非工作全面有序开展,保持全市文化环境的和谐稳定,淄博市结合实际,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始终保持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坚持四结合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为全市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一是坚持集中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全市各级扫黄打非办公室作为综合协调部门,通过日常督促检查、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开展工作。同时,明确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到各单位;各级党委政府将扫黄打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属地责任原则,扎实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二是坚持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在抓好日常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全国、省的部署和安排,结合淄博市实际,每年有重点地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采取市、区(县)联动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解决文化市场领域的突出问题,做到既重点突破又整体推进。

三是坚持依法惩处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中,将查办案件作为衡量扫黄打非工作的重要标准,由单纯查缴非法出版物逐步向追查幕后主犯和打团伙、端窝点、破网络延伸,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立即向司法机关移送;在坚持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加强与期刊、印刷、发行、版权等行业协会的联系,共同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大力倡导守法诚信经营,促进行业自律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技术防范体系,以文化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推动队伍建设,不断整合执法资源,强化监管力量;利用技术监管平台和电子台账,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出版物集中经营场所、互联网及手机媒体的监管,进一步提升对非法出版物及有害信息的发现和管控能力,切实提高扫黄打非工作的技术防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