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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市坚持“四结合”推动“扫黄打非”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201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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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扫黄打非”工作全面有序开展,保持全市文化环境的和谐稳定,淄博市结合实际,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始终保持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坚持“四结合”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为全市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一是坚持集中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全市各级“扫黄打非”办公室作为综合协调部门,通过日常督促检查、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开展工作。同时,明确“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到各单位;各级党委政府将“扫黄打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责任原则”,扎实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二是坚持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在抓好日常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全国、省的部署和安排,结合淄博市实际,每年有重点地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采取市、区(县)联动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解决文化市场领域的突出问题,做到既重点突破又整体推进。
三是坚持依法惩处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中,将查办案件作为衡量“扫黄打非”工作的重要标准,由单纯查缴非法出版物逐步向追查幕后主犯和打团伙、端窝点、破网络延伸,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立即向司法机关移送;在坚持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加强与期刊、印刷、发行、版权等行业协会的联系,共同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大力倡导守法诚信经营,促进行业自律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坚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技术防范体系,以文化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推动队伍建设,不断整合执法资源,强化监管力量;利用技术监管平台和电子台账,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出版物集中经营场所、互联网及手机媒体的监管,进一步提升对非法出版物及有害信息的发现和管控能力,切实提高“扫黄打非”工作的技术防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