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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市六项举措推动“扫黄打非”工作规范化发展
2013-05-16   浏览次数: 次    [ ]


近年来,济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坚持以创建绿色文化城市为总体目标,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为重点,抓队伍、重建设,抓管理、重规范,抓教育、重培训,实现了执法队伍在执法标识、规章制度、执法文书与办案程序、执法装备、培训管理上的五统一,带出了一支领导信任、群众满意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铁军队伍,有效推动了全市文化市场繁荣健康发展。

一、常教育,打牢思想防线。始终坚持将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一方面,采取集中教育的方式,邀请有关专家、领导对执法人员开展党的宗旨教育、廉政教育和执法理念教育,引导其树立执法为民理念,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另一方面,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及时纠正队伍中显现的思想偏差,抓住典型事例,宣扬先进人物和事迹,鞭策落后,做到警钟长鸣。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教育,促进执法人员进一步端正执法态度,转换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

二、订制度,规范队伍管理。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请销假、财务管理、行政执法办案等各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市场执法规章规范,制定出台《执法人员十不准》、《执法人员过错追究制度》、《执法办案流程》和《执法人员守则》等廉政勤政制度,严格执法程序,严明执法纪律,形成了系统完善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制度体系,实现了依法行政、按制度办事,推动了文化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抓培训,提高业务技能。为适应由单一执法转为综合执法的需要,先后举办全市法律法规培训班、执法办案培训班、案卷制作培训班、网上执法办公系统培训班,开展了市局科(室、队)负责人轮流业务讲座、案例分析会、全市文化执法系统岗位练兵活动,通过活动开展,有力地促进了执法人员进一步熟悉掌握文化市场各门类法律法规,提升政治素质与业务能力,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重硬件,完善保障机制。坚持把基础保障工作作为执法队建设的先行工作来抓,重视解决队伍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实现人财物向执法工作倾斜,为执法队伍建设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强管理,促进市场稳定。注重文化市场管理,畅通“12318”举报监督体系,规范举报案件查处流程,定期对电话进行自我检测,保证渠道畅通、受理规范、查处及时;严格执法人员工作规范和工作纪律,禁止未经许可乱检查、乱执法、乱罚款,杜绝执法人员吃拿卡要;深化政务公开、聘请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开展走访活动等,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六、勤监察,提升工作效能。不断强化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在抓好案件督办的同时,积极关注全市各级文化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情况,及时予以指导和督促。研究出台《济宁市文化市场量化考核办法》和《济宁市文化市场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将队伍建设列为年度工作重要考评项目。年底在日常量化考核的基础上,对12各县市区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和执法成效进行暗访检查与全面考评,推进各县市区互相交流,取长补短,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