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关于开展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三年规划的有关要求,苍山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科学谋划、务实推进,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四进”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四进”活动已覆盖全县1152个行政村中的760个村,覆盖率达到66%;52个学校中的35个学校,覆盖率达到67%;98个社区中的63个社区,覆盖率达到64%;109个文化企业中的71个企业,覆盖率达到65%。
一、加强领导,夯实“四进”活动组织保障
为确保“四进”活动有组织、有步骤地扎实有效开展,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成员的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四进”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四进”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各项工作的落实和监督。研究制定《关于开展“管理执法服务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四进”活动进行安排和部署,明确“四进”活动的内容、方法、步骤及要求,确保“四进”活动有效开展。积极落实经费保障,纳入单位财政预算,确保经费足额落实,不断提升装备水平和人员素质,为“四进”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健全机构,加强基层队伍规范化建设
着力加强执法阵地和巡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乡镇“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作用,以乡镇文化站为基础,成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站和文化市场巡查队伍,配备专兼职执法人员和执法设备,优化和完善乡村“五老”义务监督员结构,充分发挥其“零距离、信息灵、行动快”的优势,切实担负起日常巡查、法规宣传、联络沟通工作。通过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的工作模式,使“四进”工作力量向前倾,重心向下移,确保“四进”工作在基层有组织管事、有人员干事,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通过定期培训、经验交流等形式,普及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执法程序,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基层执法队伍。
三、落实目标责任,将“四进”工作列入各乡镇年度考核
在全县宣传文化工作会议上下发《关于开展“四进”工程的有关要求》,明确要求各乡镇把“四进”工作纳入乡镇宣传文化工作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并建立健全跟踪督办、责任评估等各项制度,要求各乡镇明确工作标准、时间要求和落实措施,及时总结、分享“四进”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层层分解“四进”目标,责任落实到人。每年分年中、年底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局工作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乡镇和具体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通过台帐销号制度实现“四进”工程全覆盖
在积累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四进”工程台帐销号制度。按照具体统一的“四进”工程标准,通过建立台帐、验收销号制度,将“四进”工程覆盖到全县所有的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对全县的农村、社区、学校、文化经营单位分类逐项建立销号台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办结时限,由局“四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加强督办力度,在社区、农村、学校、企业的醒目位置,就“四进”工程目标进度、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推进措施、办结时限等内容进行公示,对于限期内已经完成的事项,责任领导或部门可提出销号请示,经过验收通过的予以销号,验收不合格的除进行通报、追究相关责任外,仍将继续挂号直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同时,将销号制度与干部的工作实绩考核相挂钩,严格销号程序,确保“四进”工程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