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shdf.gov.cn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专题 >> 专题推荐 >> 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专项整治
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专项整治
湖北:部署全面检查教学用书严厉打击盗版专项行动
2006-08-18   浏览次数: 次    [ ]


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关于打击侵权盗版活动的工作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全省《2006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部署,湖北省决定在2006年秋季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前后,在全省范围开展全面检查教学用书严厉打击盗版专项行动。
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06年8月10日印发的行动方案,明确本次专项行动有四项主要任务:
一是检查教学用书。各地要对本辖区内各类学校(含自学考试助学学校,高等学校民办分校、学院,民办中等技术学校、民办高中和普通高中)2006年秋季订购、使用的教材和教辅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各类盗版教材教和教辅资料,一些单位和个人擅自编写并通过学校组织学生购买的教材和教辅资料,印刷复制企业非法承印和擅自加印的教材和教辅资料,要一律予以收缴。对组织订购、使用盗版教材、教辅资料和非法编印教材、教辅资料的学校,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收缴的教材,要及时用正版教材补充替换,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发现未经国家和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而擅自出版的教材,选题未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而擅自出版的教辅资料,要查明情况,向省新闻出版局报告其出版单位、品种、数量、发行方式,由省新闻出版局进行处理。
二是清理发行渠道。大中专学校使用的教材和其他教学用书,要从新闻出版部门审批的批发单位进货。中小学教材(含课改和非课改,必修必订和选修选订教材)要按照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审定的征订目录,从省新华书店进货。中小学寒暑假作业按照省政府规定从省教育书刊发行社进货。任何学校不得超越国家法规和省政府规定的渠道、征订目录的范围选购教材和中小学寒暑假作业。对超越规定渠道和征订目录范围选购教材和中小学寒暑假作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
三是清理经营环境。要加大对校园周边地区出版物经营店摊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经营盗版、非法教材、教辅资料的非法行为,严厉打击入校征订、销售盗版、非法教材和教辅资料的不法游商。
四是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对各级各类学校从非法渠道选购教材、教辅资料,或选购盗版和其他违法违规的教材、教辅资料,要立案查处。要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入手,对非法向学校发行教材、教辅资料,或发行非法、盗版教材或教辅资料,以及违规承印教材、教辅资料和承印非法教材、教辅资料的单位或个人,要立案查处。重点查处内外勾结,长期制作、销售非法、盗版教材和教辅资料的不法团伙,端掉其制作、储运窝点,摧毁其地下发行网络,对构成犯罪的人员,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除追究刑事责任外,还要从严适用财产刑,决不能让违法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得到好处。
湖北省此次专项行动,从2006年8月15日至10月15日,分准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和领导,将专项行动摆上日程,纳入当地工作大局;积极争取教育部门的支持与合作,密切联系公安、工商部门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充分依靠群众,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举报奖励办法等措施,积极鼓励群众举报;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的作用,加强专项行动期间的有关宣传工作。
(湖北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