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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专项整治
江苏:查获两起学校销售盗版教材案
2006-05-31   浏览次数: 次    [ ]


5月20日,江苏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关于南京某中等职业学校销售盗版教材的举报,为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当即派员核实,校方出具了从新华书店进货的相关证明。但经对学生手中的教材抽查,发现确实存在盗版。由于举报线索较为模糊,并且事发近两年,经手人已调离学校,往来帐目也大部分散失,调查取证工作存在较大难度。加之多家媒体过早地进行了报道,社会关注度很高。新华书店也倍受压力,派人到江苏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尽快查清真相,还其清白。
为了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稽查人员没有简单地收缴学生手中的盗版教材,而是一方面对暂扣教材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从查对学校尚存的进货帐目入手,确认了盗版图书的数量和来源,排除了新华书店发售盗版图书的可能;一方面责成校方迅速将学生手上的盗版图书更换为正版教材,保证学生的正常使用。
为了对侵害学生合法权益、影响学校办学声誉的违法活动实施精确打击,稽查人员采取循线追踪的办法,通过寻找当事人和相关知情人反复谈话教育,终于弄清了这批盗版图书的来源和责任人,最终协调学校赔偿电子工业出版社经济损失8000元。这些准确稳妥的做法,既维护了学生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伤及无辜,得到学校、新华书店和出版单位的一致好评。
4月底,徐州新沂市新闻出版局根据群众举报,查明某中学高二学生使用的《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世界近代史》、《生物》等盗版教材计4820册,全部为“白皮书”。如此大面积使用盗版教材,影响十分恶劣。徐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新闻出版、教育部门专门成立工作组对此案进行督办。责成新沂市新闻出版局对该中学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所有盗版图书,取缔该校文印室八开胶印机一台,按盗版图书总码洋5倍罚款239270元。同时,由新沂市教育局对该校有关问题进行通报批评。
(江苏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