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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专项整治
湖南专项治理盗版教材教辅读物无证照单位将取缔
2004-08-30   浏览次数: 次    [ ]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等六部门于2004年8月26日下发通知,对湖南省2004年秋季盗版教材教辅读物专项治理行动进行部署,将严肃查处非法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单位和个人。盗版现象曾相当严重的自考教材此次也纳入了专项整治的范围。
取缔非法印刷发行
通知要求,各市州新闻出版局、教育局、版权局、团委、纠风办、“扫黄”办将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纳入“扫黄”“打非”整体工作部署。此次专项行动将检查图书批发市场、零售单位和连锁门店等出版物市场,查处非法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盗版教材、教辅读物(含自考教材)的单位和个人,取缔无证照的非法发行、印刷单位。治理行动还将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并协调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督办大案要案,曝光治理过程中出现的行业不正之风。
清查学校违规行为
专项治理从2004年8月份开始,分为宣传动员、自查自纠和整治、检查评估3个阶段,到9月底结束。专项治理将清查各类学校(含自学考试助学学校)订购、使用教材、教辅读物的情况,查处以任何名义订购、使用、非法编印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教育单位及责任人。各类学校尤其是中小学校图书代办点以及校办印刷单位将是重点清查区域。
群众举报有奖励
通知还要求,要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高度认识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以保护知识产权、净化校园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落实专项治理,将实行举报奖励的办法,鼓励群众举报。对于教材、教辅读物治理过程中出现的行业不正之风、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将会从严查处,坚决铲除。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省版权局、共青团湖南省委、省纠风办将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重点地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