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shdf.gov.cn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专题 >> 专题推荐 >> 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专项整治
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专项整治
山东胶南非法盗印教材案告破
2003-12-18   浏览次数: 次    [ ]


经过青岛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处多方调查取证,山东省胶南市正邦彩印包装厂非法盗印教材教辅案于近日有了初步处理决定。11月20日,新闻出版局召开胶南市正邦彩印包装厂非法印制盗版图书行政处罚听政会,历时9个月的调查工作于告一段落。 2003年2月19日,根据群众举报,文化稽查队会同教育局、胶南市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对盗印教材教辅书的胶南市正邦彩印包装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印制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科书《数学》(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实验修订本•必修)等29种图书11347册(其中3510册未装订)为非法盗印,于是当场查扣了该厂正在使用的氧化锌版800张和其他一批相关证据。此后,青岛市新闻出版局对违规盗印教材教辅书的情况地行了深入调查取症,进一步摸清了案件的原委。 据了解,2002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胶南市某教学研究部门委托胶南市正邦彩印包装厂盗盗印人民教育出版社和青岛出版社等4家出版社出版的17种教材教辅书,他们不但为工厂提供了样书,而且将收集到的各学校上报的订数情况交给正邦彩印包装厂,由该厂负责盗印图书,并将印好的送到各学校,双方商定好每种图书的印刷费到各学校结账。 2003年1月,胶南市正邦彩印包装厂受到胶南市某中学委托,要求其盗印学苑出版社和宁夏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与学整体设计》系列教辅书六种,由胶南市某中学教导处副主任郑某将六本样书交给印刷厂,要求每种图书印刷1170册,印刷费根据学校和正邦彩印包装厂签订印刷协议执行,共印刷了7020册,费用为24277.50元(尚未结算)。 根据目前已经取得的证据,经过现场勘验查明,此次查扣盗印教材教辅等图书29种11347册(其中3510册未装订)和氧化锌版800张。可以认定2002年3月至2003年3月胶南市正邦彩印包装厂共盗印教材教辅书23种22103册,印刷费68880.35元。其中已售给各学校的有17种10929册,印刷费用31926.29元;已印好尚未发出和装订的盗印教材教辅书11174册(被现场查扣),印刷费36954.06元(尚未结算)。 由于胶南市正邦彩印包装厂的行动已经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规定,本应至少给予该厂已查实违法经营额68880.35元5倍罚款(344401.75元)的处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精神,综合考虑行政执法的教育功能和便于处罚决定的执行,且鉴于该厂盗印的教材教辅读物大部分尚未流入市场,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影响,青岛市新闻出版局初步决定对胶南市正邦彩印包装厂从轻做出行政处罚。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