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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报刊治理活动
山东省查处17个非法报刊编辑部、记者站
2005-07-19   浏览次数: 次    [ ]


为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报刊,规范报刊出版发行秩序,山东省各级新闻出版管理和“扫黄打非”部门,从5月下旬开始,在山东省开展了查处打击非法报刊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在专项治理中,全省各地对市场上销售的非法报刊进行了清理收缴,共收缴各类非法报刊48000份,并根据掌握的线索追查源头,对违规违法的出版、印刷、发行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依法查处,重点依法查处取缔了各类非法报刊编辑部、记者站等办事机构。目前,已依法查处17个未经新闻出版管理机关批准的非法报刊编辑部和记者站。主要有:烟台市新闻出版局查获的烟台东华科技有限公司赵某擅自设立的《中华作家》杂志编辑部;枣庄市新闻出版局查获的滕州市刘某擅自设立的《荷花》杂志编辑部;济南市新闻出版局分别查获的济南市赵某擅自设立的《作家报》编辑部和张某、刘某、高某擅自设立的《山东饲料》、《中国饲料添加剂》、《饲料界》杂志编辑部;惠民县新闻出版办公室查获的惠民县刘某擅自设立的《惠民商报》编辑部;陵县新闻出版办公室查获的陵县某单位擅自设立的《陵县资讯》编辑部,淄博市查获的假冒《中国卫生报》和《中华儿女》杂志的两个记者站。对所查获的这些非法报刊编辑部、记者站,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都依据国家有关新闻出版管理规定,作出了没收非法出版物、扣押作案设备和罚款的处罚,并将这些非法编辑部、记者站依法取缔。 目前,全省查处打击非法报刊专项治理行动正在深入进行中,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各类非法报刊继续进行举报,凡举报查实的,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省“扫黄”办举报电话:(0531)86061705;传真(0531)86920205。 (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