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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报刊治理活动
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缔《人民权益报》等60种非法报刊的通知
2005-04-28   浏览次数: 次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最近一段时期,部分地区出版物市场非法报刊的活动仍然比较突出。这些报刊有的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印刷、发行,有的假冒国内合法报刊尤其是名报名刊的名称和刊号进行非法出版活动。非法报刊常常打着“某某研究会主办”、“某某学会主办”的旗号虚张声势,招摇撞骗,聚敛钱财。这种不法活动严重扰乱了出版物市场秩序,侵犯了广大读者的利益。为此,2004年7月13日,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布了“首批被取缔的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的期刊名单”(名单见附件二)。为了继续加大对各类非法报刊的打击力度,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将于2004年11月上旬再次公布60种非法报刊名单(名单见附件一)。现将公布前的查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地要迅速组织力量,周密部署,立即采取措施,依法取缔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的从事非法报刊出版活动的编辑部或记者站等办事机构。 2.立即收缴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明令取缔的非法报刊。 3.依法查处从事非法报刊出版发行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承印非法报刊的印刷企业。 4.对有关非法报刊组织审读,对内容上有严重问题的报刊要追查稿件来源和背景情况。 请各地接到通知后,立即开展工作,将非法报刊的查处情况和非法报刊样本在2004年11月5日前上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附件:1.依法取缔的60种非法报刊名单 2.首批被取缔的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的期刊名单 新 闻 出 版 总 署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四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