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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四假”专项行动
辽宁:“打”“管”结合灭“四害”
2007-11-28   浏览次数: 次    [ ]


整治“四假”专项行动得到了辽宁省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该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由省“扫黄打非”办和省新闻出版局印发给各市相关主管部门。据辽宁省“扫黄打非”办提供的数字,从8月初开始至今,辽宁省共出动执法人员7800余人次,检查书店、报亭以及投放报刊的宾馆饭店3600家次,早、夜市及繁华地段204处,印刷复制企业3200家(次);收缴非法报刊3万余份,非法图书5.3万余册;取缔报刊批发市场1处,出版物地摊市场38处,销售非法出版物游商走贩500人次;查处非法出版案件320件,其中大要案件12件,有效净化了当地出版市场。目前,专项行动还在继续进行之中。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辽宁省采取打击“四假”与规范报刊出版发行秩序相结合的做法,确定以沈阳、大连两市为重点,丹东、锦州、营口等边境口岸城市和抚顺、本溪、丹东等少数民族聚集区为特殊整治地区,并密切关注周边城市。同时,狠抓重点案例,将抓重点案件作为重要手段,营口市查获的《社会新闻报》一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另一方面,该省在制度建设上下工夫,规范新闻采编行为。一是要求各新闻单位制定、完善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采编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持新闻记者证采访制度》《采编工作流程审批制度》等8项制度;对各新闻单位记者证使用情况进行清查,违反《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行为坚决纠正;三是对驻该省记者站和记者展开清理核验工作,凡是没有合法证件的记者站、记者一律不得从事新闻采访活动。
在打击“四假”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的同时,辽宁省“扫黄打非”办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虽然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经营秩序有了明显好转总体形势平稳,但个别地区、个别场所时好时坏,经常反复;二是记者站管理仍是薄弱环节,一些报纸更注重在各地的广告、发行量,在当地招聘人员,管理常常处于松散状态,以稿谋私、以稿谋利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繁华街区,早、夜市销售非法出版物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游商走贩摄于高压打击的态势,改变经营策略,采取化整为零甚至只带非法出版物目录,不带实物的销售办法,执法难度大大增加;第四,非法出版物流入辽宁的运输渠道还没有彻底切断,个别印刷企业,特别是小印刷厂、装订厂违规承印的行为也还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