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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四假”专项行动
[中国青年报]保护真记者才能更好地打击假记者
2007-11-23   浏览次数: 次    [ ]


整治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专项行动正在全国范围展开。与此同时,以“防假记者”为由阻挠记者采访的事件也屡屡发生,《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赴河南伊川县采访就遭遇阻挠,并发生采访器材被抢、记者被殴致伤事件。新闻出版总署表示,决不允许以“防假”为借口阻挠舆论监督。
记者曾被誉为“无冕之王”,然而在当下中国,假记者敲诈企业很普遍,真记者要挟敲诈企业也存在。假新闻或真假记者的“堕落”历程,曾经走过“有偿新闻”和“有偿不新闻”两个阶段。“有偿新闻”以歌功颂德为主,基本上是你情我愿,一般不容易被揭发和受抵制;“有偿不新闻”则是因为新闻已经历史性地进入了“揭黑时代”,一些问题成堆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最怕记者“曝光”。一些不法之徒或者记者群中的“害群之马”以“曝光”为由敲诈,就是利用了这一点。有些新闻单位设立记者站不是以新闻采访为目的,而是以拉广告、拉赞助赚钱为目的,甚至承包给个人,不给经费,这就使一些记者迅速从社会的守望者变成了惟利是图的食利者。
其实,打击“有偿不新闻”比打击有偿新闻容易。一是对于任何形式的敲诈勒索行为,被敲诈对象总会有天然的反感,即使有时出于花钱消灾的心理,也撑得了一时撑不了一世,应付了部分不能应付全部。二是即使一些企业和地方“主动”公关,实施“有偿不新闻”战略战术,但当记者的采访权和发表权受到保护时,一个追求真理的记者的出现,就将使该企业和地方的收买行为毁于一旦。当年,一批真记者在报道山西矿难时,被黑心矿主和地方机构用红包集体收买,但黑幕最终就被《中国青年报》记者揭露。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在对记者职业充满信心的同时,更关注新闻和记者的管理制度。日前,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在接受采访时就明确指出:我们一方面要打击假记者,另一方面要保护真记者的合法采访权益。过去,记者证发放制度存在欠缺。比如,在电视行业,由于电视台聘用人员多,固定记者证名额有限,为了采访工作需要,电视台往往就采取了自己发放临时工作证的办法,结果造成了各种记者证种类繁多,鱼龙混杂,这让不法之徒有机可乘,甚至违法印制各种假记者证。网络新闻记者缺乏合法新闻采访证件,给工作带来不便,这些都必须改进。今后,管理部门还要进一步改革记者证管理制度。不论什么劳动关系,只要符合新闻工作者条件,通过相关专业考试,就会取得政府部门发放的正式记者证。逐步开展面对社会的新闻专业考试,只要愿意从事新闻采访工作的人员,通过统一考试取得记者资格的,新闻单位可以聘用,政府相关部门对其及时统一发放记者证,统一进行管理。
开放的记者证管理制度和新闻单位为所属新闻记者从事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和劳动保障,是保护和产生好记者的两个前提条件。前者的内容,相关主管部门已经详述;后者,则包括不允许记者站自筹经费、新闻单位必须与所属记者及时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签订合同,提供必要的物质和其他保障,彻底扭转一些新闻记者变成“新闻民工”的怪现状。
好记者永远都是真理和公共利益的捍卫者,是时代的瞭望者。在良好的记者制度保护下,我相信真相终会被发掘、阴暗终归无处藏身。
(童大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