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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四假”专项行动
[新华社]敲诈勒索十余万 海南四假记者获刑
2007-11-16   浏览次数: 次    [ ]


林明豪、黄金、庄帅、陈捷勇等4名假记者以曝光负面新闻进行敲诈勒索,近日被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5年、3年、3年。
2007年5月初,新闻广告有限公司海南代表处负责人林明豪得知三亚市凤凰镇羊栏村一块农田被人用垃圾填埋的情况后,自认为凤凰镇政府已将这块农田作为商业用地变卖。黄金、庄帅便以已被取缔的《中国法治新闻》杂志记者的身份联系采访,两人拿出敲诈用的相片和未经调查由庄帅写的标题为《海南三亚凤凰镇政府领导徇私舞弊以权谋私触犯刑法》的文章要挟镇领导林某,索要30万元。后双方商定一次性付款10万元则不曝光。
6月4日晚上,黄金、庄帅两人约林某在一咖啡厅交钱。当黄金、庄帅两人拿钱准备逃离现场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缴获现金人民币10万元。
另外,林明豪还指使黄金、陈捷勇于今年3月到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一旅游景点“采访”,以曝光景点违法违规现象为由,敲诈这个旅游景点“赞助费”1.5万元。
另据介绍,《中国法治新闻》杂志2004年11月被取缔后,于2005年在北京成立注册了新闻广告有限公司,并在全国各地成立代表处,承揽广告业务,但不具备新闻采访资格。
(卜云彤 冀琴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