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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四假”专项行动
[新华网]一个“首席记者”导演的闹剧
2007-11-16   浏览次数: 次    [ ]


穿着109号橘黄色监服的高扬,沮丧地呆在辽宁省营口市看守所内。这个自封为所谓的香港“社会新闻报”社社长兼“首席记者”的40岁男子,完全没了几个月前的嚣张,只能低头认罪。11月6日,营口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正式批准对其逮捕。记者从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了解到,高扬一手导演的以诈骗钱财为目的,非法在内地出版报纸的闹剧已原形毕露。
滨城来了“大记者”
今年夏天,平静和谐的港口城市营口,突然被一份来路不明的“社会新闻报”搅起股股阴风:5月份以来,几个“记者”数次从北京赶到营口,领头的就是高扬,同来的还有自称是某电视台、某报的几人。这些人住在高档酒店内,频繁与那些对法院判决有意见的群众串联见面,又是“采访”,又是摄像,声称要对所谓“冤假错案”跟踪报道,要为群众“讨回公道”。有些群众信以为真,纷纷把自己的材料交给这几个自称“手眼通天”的“记者”,同时也按照高扬委托代理人的要求,每人交了300元的“见报费”。
6月16日、7月16日、8月16日、9月1日和9月16日,这张“社会新闻报”连续刊登高扬等人采写的“长篇调查”,对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和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几起审结案件提出“质疑”,大加指责,作蛊惑人心的宣传。这份所谓的报纸还采取专递或散发的形式,利用周六、周日偷偷塞进党政领导机关和辽宁省各级法院,诋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沽名钓誉、判决不公、执行不力”。
更恶劣的是,在高扬等人的蛊惑下,9月份营口市聚众闹事的人数激增。个别人听从号令让躲在轿车内的“社会新闻报”“记者”和扛着贴有某电视台标志摄像机的人拍照、录像,向政府施加压力。
抽丝剥茧 原形毕露
“社会新闻报”和高扬等人的所作所为让人疑窦丛生。最先警觉的是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杜林奎。“我们历来欢迎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提出的批评相当重视。”杜林奎告诉新华社记者,“但高扬等人并没有采访我们,就偏听偏信,发表混淆是非的稿件,这让我们十分吃惊。”
认真看了这几期“社会新闻报”之后,杜林奎嗅出了不正常味道:这份自诩为“香港特区政府刊登法律广告有效之报刊”,虽然也刊登了一些国内外新闻及图片,还用繁体字彩色印刷,但编排粗糙,质量低劣,错别字和语句毛病比比皆是。
拉大旗作虎皮,包着自己去吓唬别人,这是骗子的一贯伎俩。而身正不怕影子斜,有正义敢担当,则是无私无畏者的必然抉择。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辽宁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社会新闻报”为什么要疯狂诋毁这样的先进典型?为什么要煽动群众的不满情绪?这到底是一张什么样的报纸?高扬等人到底是什么货色?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调查,结果令人瞠目结舌:“社会新闻报”在报头处注明是“获中国政府特许在内地发行之报刊”,声称报纸由“中国图书进出口深圳公司代理进口”。但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8月11日复函证明:“社会新闻报”“没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该样本未经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口,不允许在境内发行”。中国图书进出口深圳公司也严正声明:“我公司从未允许任何单位以‘中国图书进出口深圳公司’名义向社会征订过《社会新闻报》,一切有关征订材料均属伪造。我公司也从未进口过《社会新闻报》。”有关人员从香港了解到的情况也让人困惑不解:这张打着香港招牌的报纸,却在香港有关职能部门查不到注册,没有税务记录。
营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孙辉告诉记者,警方是以高扬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的,经侦查获取了其犯罪证据,于10月5日对高扬刑事拘留。高扬落网后交代:他是四川省达县人,租住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处出租民房,曾在多家报刊社实习工作,2005年办了“社会新闻报”。警方查实:“社会新闻报”社的工作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高扬的租住地,报社日常除了高扬之外,就是挂着报社“编委”兼“办公室主任”头衔的何桂英(四川人,也被警方刑事拘留),此外还聘用一名青年负责该报纸的电脑排版。报纸是高扬联系河北等地印刷厂印刷的,涉及营口市内容的报纸每期印刷了三四千份,以托运形式发给被采访对象和邮寄到有关部门。据河北省一位承揽印刷业务的人士向警方交代,前年和今年,高扬曾两次与他联系共印制了近400个“社会新闻报”的工作证、记者证,价格是每个7元。负责电脑排版的青年告诉警方,稿子、图片大部分是从网上下载的,另一些稿件则由高扬执笔。
确凿事实证明:“社会新闻报”非法在内地印刷发行,高扬等人向采访对象收取费用,已经构成严重违法违规。
坚决铲除假记者的生存土壤
高扬承认,跟他一起“采访”的人“都没有记者证”。“我利用非法的报纸和虚假的身份骗取大家的信任,同时也骗了大家的钱。”高扬在接受讯问时说,“我让采访对象给路费、见报费,还高价卖给他们报纸。”据高扬交代,几次来营口,他们先后收了采访对象数万元钱物。但一些当事人表示,这些人敛取的钱财远不止这个数目。有当事人揭露,高扬为了诈骗敛财,还在营口市委托了一个“代理人”。一个叫夏青的男子告诉记者,他花了几百元钱复印相关材料,还交了300元的“见报费”,结果“社会新闻报”只给他刊登了100多字的“小档案”,其中还把“西市区”误写为“西平区”。另一个叫桑晓光的当事人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交了“见报费”后,高扬的“代理人”却跑得不见踪影。
让人深思的是,高扬创办的报纸漏洞百出,伎俩并不高明,却能长期混迹社会大行其道。营口市宣传、政法战线多位同志剖析说,内中原因主要有:一是有的部门单位,一听说是记者、特别是境外记者,不核实清楚身份先热情款待。听说是来搞形象报道的就眉飞色舞,听说是来批评监督的则安抚“灭火”。这无形之中给假记者提供了活动空间。二是一些印刷厂家、不法业主只要给钱,什么报纸、期刊,什么记者证、经营执照都敢印。这也为黑报纸滋生提供了土壤。三是基层单位核实国内记者身份相对容易,而核实境外媒体记者的真实情况则有一定难度,打击非法出版物和打击假记者还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合力。
记者了解到,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建设和谐社会,从8月份起,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等中央十部门开展了全国打击非法出版活动专项行动和整治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专项行动,已经取得明显成果。
据介绍,从目前情况看,这一专项行动还未达到治理目标。为此,全国“扫黄打非”办决定将两个专项行动延至明年3月底,争取再用5个月时间彻底解决非法报刊和“四假”屡打不绝的问题。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柳斌杰强调,作为“扫黄打非”工作部门之一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我们有责任还百姓一片文化净土。“扫黄打非”要天天行动,什么时候发现假报刊、假记者就在什么时候打,哪里有假报刊、假记者就在哪里打。
(魏运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