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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全国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活动
湖北:隆重举行2008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
2008-04-21   浏览次数: 次    [ ]


为迎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推进“扫黄打非”斗争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央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4月20日9时,湖北省暨武汉市在武汉剧院门前广场隆重举行2008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此次集中销毁活动,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集中统一行动。湖北省共销毁近年省和武汉市“扫黄打非”有关部门收缴的各类盗版、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共280余万件,是迄今为止湖北省最具规模的盗版、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
省政府副省长张岱梨同志,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省“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李以章同志,武汉市政府副市长、武汉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顺妮同志出席了销毁活动,武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副组长张述传同志主持了销毁仪式。
副省长张岱梨同志在销毁现场发表了重要讲话。她说,2007年以来,全省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坚决清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和不良信息,强力净化各类文化市场,有效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在去年的“扫黄打非”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5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店档摊点近1.5万家次、印刷复制企业约8200家次;收缴各类非法、盗版出版物约126万件;处罚违规经营店档摊点643家、印刷复制企业388家、网站41家;取缔关闭店档摊点337家、印刷复制企业11家、非法网站2家;查处案件594起,依法处理了一批侵权盗版、制黄贩黄的违法犯罪分子。如江汉区俊华大厦某室贩卖盗版音像制品案,共查缴盗版音像制品2万多张,主犯喻某、王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10个月,并各处罚金1万元;江岸区长盛大厦某室贩卖侵权复制品光盘及淫秽光盘案,查缴非法光盘3万余片,主犯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今年1至3月,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湖北省开展了以打击非法出版活动为重点的“扫黄打非”第一阶段专项行动,“扫黄打非”工作又取得了新的战果。第一阶段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湖北省出动检查人员1.2万人次,检查各类出版物店档摊点5549家次,检查印刷复制企业2812家次;取缔店档摊点84家、印刷复制企业12家;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6万件,查办各类案件58起,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了非法出版、侵权盗版、制黄贩黄等违法犯罪活动,为构建和谐湖北做出了积极贡献。
此次销毁活动充分表明了湖北省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和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一贯立场和坚定决心,同时也希望借此活动,在全社会倡导反对盗版,共同培育和打造正版市场的良好意识。
张岱梨同志最后强调,2008年是全面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我国将举办奥运会,还将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扫黄打非”工作任务更重、责任更大、要求更高,意义重大。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坚定不移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保护知识产权,推动湖北省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此次销毁活动由省、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联合主办。省人大、省政协、省“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武汉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及武汉市各城区公安、工商、城管、文化市场有关执法人员,省、市新闻单位记者参加了销毁活动仪式。
销毁活动开始前,主办单位在武汉剧院广场举行了拒绝盗版签名活动。广大群众自发地在印有“打击盗版、支持正版、保护知识产权”的横幅上签下自己的名字,表达了拒绝盗版,自觉保护知识产权,积极参加“扫黄打非”斗争的热情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