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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全国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活动
陕西:公开销毁41万件侵权盗版制品及非法出版物
2009-04-24   浏览次数: 次    [ ]


4月22日上午10时,2009年全国侵权盗版制品及各类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陕西分会场销毁活动在省体育场西广场举行。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悦出席并宣布销毁令,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郑小明出席销毁活动并作重要讲话。全省共销毁41万件侵权盗版制品及各类非法出版物,其中,书刊10万册,音像制品26万盘,报纸、卡片和单页5万份。销毁现场还安排了三项相关活动:一是组织观众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签名活动,二是发放绿书签和相关宣传资料,三是由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开展版权保护咨询活动。出席销毁活动的领导、社会各界代表及围观群众约2000余人,在“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条幅上签字留名。
郑小明强调,侵权盗版制品及各类非法出版物,严重侵犯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扰乱出版物市场秩序,污染社会文化环境,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对社会危害极大,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必须予以坚决打击和取缔。郑小明指出,去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扫黄打非”机构努力工作,有效打击了侵权盗版、制黄贩黄等犯罪行为,为净化出版物市场环境,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舆论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各种侵权盗版现象、淫秽色情文化垃圾和利用互联网传播有害信息屡打不绝,“扫黄打非”工作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今年,我国将迎来建国60周年,还要面对“入世”后出版物市场全面开放的挑战,“扫黄打非”工作将面临更加复杂的环境和繁重的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扫黄打非”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打击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作为一项长期、艰巨而又紧迫的工作来抓,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要继续加大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整治力度,坚决扫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打击各种非法出版活动,做到严密监控、立体防范、露头就打;要坚持“彻查、彻究、彻办”的原则,高度重视重大案件的查办,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的法律威慑力;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文化市场长效管理体制,营造公平竞争、充满活力、健康向上的出版物(文化)市场环境。希望全省出版、印刷、发行及互联网等新型传播载体行业的经营者,切实加强行业自律,做到守法经营、文明经商,遵守公德、维护正义,对制售侵权盗版制品及各类非法出版物的不法行为,不参与,不提供便利;社会各界特别是青少年自觉抵制侵权盗版制品及各类非法出版物,积极监督和举报不法行为,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作斗争,形成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副局长陆柯仑主持销毁仪式。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各市(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出席销毁活动。海关、部队、铁路、邮政、新闻出版、文化市场执法、城管执法、工商管理、公安等部门,大、中、小学生,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印刷、发行、物流、文化、互联网等业界代表共20个方队参观销毁活动。中、省、西安市20余家媒体采访报道销毁活动。
(陕西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