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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奖励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关于表彰2011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2-01-10   浏览次数: 次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
201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地和中央国家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2011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目标,以强化日常监管为基础,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平台,在完成重点任务、加强市场管理、提升工作能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营造了良好社会文化环境,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发扬成绩、鼓舞士气,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决定对在2011年“扫黄打非”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授予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二分队等159单位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行动支队张晋全等182位同志全国“扫黄打非”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在“扫黄打非”工作中做出更大贡献。希望“扫黄打非”战线各部门和全体同志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振奋精神,昂扬斗志,团结拼搏,开拓创新,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坚决扫除毒害人们心灵的腐朽文化垃圾,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保驾护航,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附件:1.2011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名单
      2.2011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个人名单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