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shdf.gov.cn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专题 >> 表彰奖励
表彰奖励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关于表彰2009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0-03-12   浏览次数: 次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
  2009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国“扫黄打非”战线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两办”转发的《2009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举保护知识产权旗帜,以净化文化市场和网络文化环境为主线,始终保持对各类非法出版物和网络有害信息制售传播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扎实开展了三个阶段集中行动和一系列专项行动,在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打击互联网和手机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了良好的文化舆论环境,为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文化市场秩序、社会政治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肯定成绩、鼓励先进,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决定对在2009年“扫黄打非”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授予天津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等147个单位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副总队长黄建军等181位同志全国“扫黄打非”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扫黄打非”工作做出更大贡献。希望“扫黄打非”战线的全体同志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心系全局,情系人民,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主动性,把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切实强化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集中行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而努力奋斗。
 
  附件:
  1.2009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名单
  2.2009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个人名单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