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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奖励
关于表彰奖励天津“6.03”批销盗版音像制品团伙网络案有功集体、有功个人的决定
2009-08-09   浏览次数: 次    [ ]


天津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公安部:
天津“6.03”批销盗版音像制品团伙网络案是2008年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大案。在天津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经过天津市公安、“扫黄打非”部门3个多月艰苦细致的内查外调、严密布控,于2008年9月下旬一举破获,取得了抓获付伟等2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查获盗版光盘30万余张、淫秽光盘1000余张以及汽车、电脑等一批犯罪工具的重大战绩。此案的成功破获,不仅沉重打击了危害一方的盗版犯罪活动,促进了天津及周边出版物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还为查处同类案件提供了经验和范例,对推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产生了积极影响。
为肯定成绩、鼓励先进,总结推广办案经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决定对查办天津“6.03”批销盗版音像制品团伙网络案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功集体、有功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授予天津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区分局等3个单位为查办天津“6.03”批销盗版音像制品团伙网络案有功集体,各发奖金2万元;授予天津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肖怀远,天津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综合处处长张刚,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区分局副局长裴保森,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六支队教导员张益川,天津市公安局法制办副科长杨旭辰,天津市公安局网监总队副科长孙向东,天津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总队一支队第三大队队长李冰,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区分局刑侦支队七大队队长张敬华,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一队队长张全发,天津市版权局版权处副处长张露娜(女),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区分局刑侦支队七大队副队长刘志华、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区分局刑侦支队七大队民警赵安磊,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符敏,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张立新,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杨佑林,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金晓慧,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处级检察员宋大仓,公安部治安局一处处长张钧等18人为查办天津“6.03”批销盗版音像制品团伙网络案有功个人,各发奖金5000元。
希望受表彰的有功集体、有功个人,继续发扬在查处案件中所表现出的坚定的政治立场、严格的组织纪律、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吃苦耐劳、连续作战、不畏艰难、敢打硬仗的工作作风,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同时也希望全国“扫黄打非”系统的同志们以受表彰的有功集体和有功个人为榜样,继续发扬特别讲政治、特别守纪律、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加强市场监管,坚决查办大案要案,继续推动“扫黄打非”斗争深入开展,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作出新的贡献。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
二oo九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