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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奖励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关于表彰2008年全国“扫黄打非”有功集体、有功个人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2009-02-06   浏览次数: 次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极不平凡的2008年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迎奥运、保稳定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转发的《2008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举保护知识产权旗帜,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始终保持对各类非法出版活动的高压态势,不间断地组织开展了迎接“两节”“两会”、抗震救灾、奥运前60天集中治理等六个专项行动和奥运会后防反弹工作,为抗震救灾、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文化环境,为维护文化安全、市场秩序、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鼓励先进和有功人员,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决定对在2008年“扫黄打非”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有功集体、有功个人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决定授予河北、广州“3.18”制售非法出版物案专案组等96个单位全国“扫黄打非”有功集体称号,授予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行动支队三队民警王启振等88名同志全国“扫黄打非”有功个人称号,授予安徽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28个单位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钟鸿青等143位同志全国“扫黄打非”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希望全国各级“扫黄打非”部门和工作人员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高举保护知识产权旗帜,严密封堵非法出版物及网上有害信息,严厉打击侵权盗版活动,坚持开展集中治理,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为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文化环境。
 
附件:
1.2008年全国“扫黄打非”有功集体名单
2.2008年全国“扫黄打非”有功个人名单
3.2008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名单
4.2008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个人名单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
二oo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