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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奖励
宁夏:出台“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
2019-12-12   浏览次数: 次    [ ]


《宁夏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于20191031日正式实施。

一是明确举报范围。梳理列出出版、制作、印刷、发行淫秽出版物等16类举报奖励情形,并对属于申诉案件的举报等4类不符合奖励条件的情形作出规范。二是划定奖励标准。区分11类情况,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一经查证属实并达到相应标准的,可获得1000元至10万元现金奖励。三是规范工作流程。举报奖励部门在查证属实、案件作出行政处罚或刑事立案、删除有害信息后30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是否接受奖励及接受奖励程序,举报人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领取资金。四是强化保护措施。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并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居住地等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违者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