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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奖励
湖北:出台“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 最高可奖60万元
2019-07-22   浏览次数: 次    [ ]


为鼓励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黄打非工作的积极性,有效打击制售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的违法犯罪分子,净化出版物市场和网络文化空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近日,湖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湖北省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

根据《办法》,举报奖励范围共包括16项,涵盖网上网下危害文化安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新闻出版行业秩序等各类涉问题。举报人员以书面、来访、电话、电子邮件、互联网、手机APP终端或者其他形式,举报涉及扫黄打非的有关非法活动,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将按规定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按规定,对举报反映涉问题和线索,形成行政处罚案件的,给予举报人500元至5000元奖励形成刑事案件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至1万元奖励。举报的有关非法活动(含网上网下)被列为全国、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案件,或有其他特殊重大贡献者,可按照每案所涉及出版物(包括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经营额的2%以内的奖励金予以奖励,个案奖励金不超过60万元。

基层扫黄打非信息员、监督员、志愿者等,也纳入了举报奖励范围。扫黄打非举报受理部门接受线索后,由相关部门迅速进行线索核查。在查证属实,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刑事立案后30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