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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阳市查处一起非法经营、侵犯著作权案件
2024-05-30   浏览次数: 次    [ ]


近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经营、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作出终审裁定,以非法经营罪、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陈某凭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追缴违法所得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6月起,陈某凭在多个网店销售《秘传XX风水》《八字断XX秘诀》等没有授权手续,没有出版书号、出版社且含有封建迷信内容的非法出版物和《语文必备XX常识》等侵犯著作权书籍。为经营网店,陈某凭购买了假冒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雇佣陈某旭(已判决)负责网店的书籍打包、发货、客服回复等工作,还委托某印刷公司大量印刷上述出版物。

2021年10月,陈某旭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在其出租屋中查获各类非法出版物10.4万多本、总价值约128.8万元。经鉴定,陈某凭通过网店销售各类非法出版物10.3万多本,经营数额达131.7万余元,侵犯著作权书籍804本、经营数额2.3万余元,共牟利约5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陈某凭伙同他人印刷、发行非法出版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情节严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应予以数罪并罚。陈某凭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鉴于陈某凭能自动投案,认罪态度良好,可予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陈某凭不服,提起上诉。

揭阳中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日前,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