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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破获“4.11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组织卖淫活动”案件
2013-05-30 浏览次数: 次[ ]
 

日前,天津市公安局发挥自身优势,综合运用技术手段和资源,在当前开展的网络淫秽色情信息专项治理净网行动中,又成功破获一起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组织卖淫活动案件,有力打击了网络淫秽色情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净化了网络环境。

今年4月,公安网监总队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潘某(女)在互联网万花楼网站上创建了天津地区专版天津月季斋,以版主身份大量刊载涉嫌淫秽色情文章及发布介绍卖淫嫖娼信息。获此线索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411日,市公安局成立了由治安管理总队牵头,网监总队、技侦总队、公安西青分局为成员的“4.11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组织卖淫案件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侦办工作开展以来,专案组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多次召开案件协调会,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及时协调解决侦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组织公安治安管理总队相关干警加班加点对潘某在网上论坛发布的800余篇文章进行鉴定,经鉴定其中有576篇属淫秽文章。三是公安网监总队派出干警分别赴北京、深圳、珠海等地协调当地公安网监部门,历时两周提取该涉嫌淫秽网站的相关数据信息和多名涉案嫌疑人的聊天记录。四是公安技侦总队对全部涉案嫌疑人实施24小时手机监控,掌握了潘某涉嫌组织介绍卖淫嫖娼大量违法犯罪信息。五是围绕涉案人员组织警力,赴北京及天津12个区县开展外围侦查工作,对34个旅店和出租房屋进行调查取证,进一步摸清涉案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及犯罪规律。

在全面掌握证据的基础上,520日专案组抽调治安管理总队、网监总队、技侦总队、公安西青分局60余名警力,成立12个抓捕组,分别在市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北辰区等地将主要犯罪嫌疑人潘某、冀某某及涉嫌卖淫嫖娼人员李某等7人抓获。经突审,涉案嫌疑人潘某、冀某某对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和组织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市公安局已将上述9人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