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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2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2023-04-11   浏览次数: 次    [ ]


2022年,广西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全年查办涉黄涉非案件1110余起,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36万余册,有效打击各类违法出版传播活动。经综合考量评议,广西“扫黄打非”办公室评选出2022年度广西“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一是桂林某APP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2年1月,以黄某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从多个淫秽视频平台获取淫秽视频链接,在300余个网络社交群组中推送贩卖非法牟利。公安机关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6人,查获涉案金额40万余元,银行卡2张,手机10部。2022年7月,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违法所得九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作案工具依法没收。

二是桂林“鸿儒书店”非法经营案。2021年2月,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等人注册“鸿儒书店”网店在某电商平台销售非法出版物。公安机关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等8人,捣毁用于印刷、制作、销售非法出版物的地下窝点,查获非法出版图书4135册,制作出版物纸张原材料100余件,涉案金额700万余元。2022年9月,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三是玉林何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1年7月,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利用手机加入多个色情网站,以付费观看的70%提成为色情网站做推广,转发链接至多个网络社交平台贩卖,非法牟利25万余元。2022年7月,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违法所得二十四万八千一百六十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四是玉林许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1年7月,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利用互联网贩卖淫秽视频、图片。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许某某、李某某抓获,据查,许某某两人在互联网贩卖淫秽视频约5万部次,涉案金额95万余元,非法牟利25万余元。 2022年9月,犯罪嫌疑人许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违法所得二十五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五是柳州“5·05”传播淫秽物品案。2022年3月,犯罪嫌疑人谢某某等人通过5个网络社交群组传播淫秽视频600余部,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谢某某等10人抓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六是柳州黎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从2020年10月起,犯罪嫌疑人黎某某等人销售“六合彩”资料非法牟利。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黎某某等3人抓获,查获“六合彩”资料1.4万余册,涉案金额160万余元。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七是河池“7·05”侵犯著作权、非法经营案。2021年8月,犯罪嫌疑人刘某等3人非法开设印刷厂大批量复制、印刷、发行盗版出版物并利用某电商平台搭建多家网店销售非法出版物,非法牟利20万余元。2022年7月,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查获非法图书7000余册。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八是南宁韦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2年3月,犯罪嫌疑人韦某某利用网络软件推广发送淫秽视频网址至30多个网络社交群组,网民在群中点击链接付费后可观看色情视频。韦某某通过传播淫秽物品非法获利130万余元。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韦某某抓获,查获涉案色情视频2万余部。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九是南宁蒙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2年5月,犯罪嫌疑人蒙某某等人利用网络社交群组传播淫秽色情信息,非法获利70余万元。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韦某某、全某某抓获,查获涉案电脑2部、手机2部,淫秽视频1146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十是贺州王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2年4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张某某在公厕、网吧等场所张贴色情小卡片广告引流网民进入网络社交群组,网民在群点击链接付费后可观看色情视频。王某某等人通过传播淫秽物品非法获利200万余元。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张某某抓获,查获涉黄小卡片577张、涉黄印章6枚。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