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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健全完善省内地市之间案件查办“五联”机制
2023-09-27   浏览次数: 次    [ ]


福建省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按照“以学促干”和“完善机制”部署要求,结合福建省委“以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省内地市之间案件查办工作机制,旨在加大地市之间案件查办协调配合工作力度,深化交流互鉴,提高协作效能,严厉打击各类涉黄涉非违法违规活动,形成跨界治理、联动查处、协同发展、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

一是案件查办信息联通。要求各地明确1名案件查办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及协调会商;根据工作需要,两地或多地联络员之间可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案件查办和交流对接相关情况;联络员之间应保持通信畅通,人员更替交接及时通气。

二是案件查办市场联查。要求各地定期协调组织开展本辖区涉黄涉非市场巡查和案件线索核查,开展相邻边界地区或重点复杂地带巡查核查时,相邻地市应当予以协助配合,共同维护文化市场秩序;对于双方共同关注的重点案件线索,应当开展专案经营、专线核查和联合打击,做到分工负责,成果共享。

三是案件查办队伍联建。要求各地建立案件查办和授课专家人才库,开展“扫黄打非”业务培训,有需要相关地市师资支援时,相关地市应积极给予协助,必要时可以开展联合培训;遇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召集相关人才库专家进行集体研商。

四是案件查办问题联治。要求各地定期开展辖区涉黄涉非形势分析,针对存在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本地“扫黄打非”部门发现的涉及相关地市涉黄涉非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相关地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应积极给予配合,直接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部署核查并反馈查处情况,同时抄报共同的上一级“扫黄打非”办公室。

五是案件查办宣传联动。要求各地加强案件查办信息宣传,及时总结提炼相关技战法和典型案例,形成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办理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的案件线索时,地市之间要共同协调做好依法办理等工作;在严格遵守宣传纪律的基础上,大力宣扬案件查办成效,提升案件查办影响,共同营造打击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