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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布2022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2023-04-11   浏览次数: 次    [ ]


2022年,重庆市“扫黄打非”战线聚焦工作主线,深化集中行动,强化体系治理,狠抓案件查办,坚决打击各类涉黄涉非有害出版传播活动,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经研究,重庆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版权局公布2022年度重庆市“扫黄打非”暨侵权盗版典型案件。

一、重庆大渡口“4.21”侵犯著作权案

2021年4月,根据群众举报,发现重庆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涉嫌网络销售多种盗版图书且数量巨大。经查,该公司负责人姚某以每吨800元的价格从深圳某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购买19种盗版儿童绘本9250册,通过某网络平台店铺“绘心绘意书店”进行销售,涉案金额数十万元。目前,该案已由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姚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冯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冯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二、重庆南岸邹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1年10月,根据上级转办线索,发现某某论坛用户涉嫌传播淫秽色情网址信息进行引流,关联认证账号登陆IP为重庆市南岸区。经查,2021年9月以来,邹某、刘某通过某某论坛、某某购物评论区等线上平台发布淫秽视频下载链接及二维码。截至案发,链接下载量已达数千人,其中300余人充值为付费会员,非法获利数万元。目前,该案已由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邹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刘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三、重庆奉节刘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1年12月,根据上级转办线索,发现重庆奉节刘某某等人向2个视频网站上传淫秽视频1万余部,并从中非法获利。经查,刘某某伙同陈某某、曾某某等人擅自搭建2个视频网站,上传淫秽色情视频11250部并提供付费在线观看,注册会员2000余名,涉及重庆、四川、贵州、湖北等十余个省市,非法牟利数十万元。目前,该案已由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被告人陈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被告人曾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

四、重庆北碚官某等人侵犯著作权案

2021年12月,根据群众举报,发现重庆某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涉嫌销售盗版数控系统软件且数量巨大。经查,2017年1月以来,重庆某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法人官某,利用合作之机购买受害公司享有著作权的数控机床芯片,后伙同李某等人将芯片内的“XX软件”反向刻录导出并破解编译得到盗版控制系统软件,用于自产数控平台并销往浙江、山东、河南等全国10余个省市,涉案金额500余万元。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五、重庆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擅自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案

2022年1月,根据上级转办线索,反映某平台店铺“某某书坊图书专营店”涉嫌销售盗版中小学教科书。经查,该平台店铺实际运营公司为重庆某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当事人未经批准通过网络擅自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违法销售中学小学教科书2183册,违法经营额与违法所得为20975.6元。2022年3月,重庆两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依法对重庆某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20975元;罚款146825元。

六、重庆丰都李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2年1月,根据上级转办线索,发现某社交群组涉嫌传播淫秽色情网址信息非法引流。经查,群主登录IP地址为重庆市丰都县,实际关联人为李某某,该人通过群组发布淫秽色情APP下载链接等非法引流,从中牟利数十万元。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七、重庆城口刘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2年2月,根据上级转办线索,发现重庆城口刘某某等人利用网络社交平台建立群聊,发送大量淫秽色情信息宣传推广卖淫活动。经查,该案涉及4个利用网络社交平台传播淫秽色情信息非法引流团伙,持续发送卖淫人员拍摄的“福利视频”“淫秽图片”万余次,宣传推广招嫖信息,引流提成金额300至2000元不等。目前,各群组成员累计500余人,涉及重庆、四川、云南等多个省市,涉案金额百万余元。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八、重庆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出版发行网络游戏案

2022年3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重庆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擅自出版发行网络游戏。经查,该公司主要经营“争霸车行”网络游戏,该游戏未经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审批擅自上线运行,非法盈利数十万元,下载用户涉及未成年人。2022年5月,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9000元、罚款392000元。

九、重庆九龙坡陈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2年4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某社交群组存在涉嫌传播暴恐音视频、淫秽视频、色情GIF图片。经查,上述群组实际关联人为重庆九龙坡陈某某,该人依靠非法软件访问境外暗网获取大量暴力恐怖、淫秽色情音视频和图片,并建立多个群聊向网友分享传播,同时建立会员制度,以会员费19元、199元、599元等标准引流售卖,非法获利数万元。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十、重庆江津李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2年5月,根据上级转办线索,发现网络社交用户涉嫌发布淫秽色情小视频和图片,其登录IP地址为重庆市江津区。经查,用户实际关联人为李某,该人多次通过非法软件下载千余部淫秽色情视频,累计向数十名网络社交用户发送200余次,传播范围涉及广东、甘肃、河南等全国20余个省市,非法获利数万元。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