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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查办两起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案件
2023-11-16   浏览次数: 次    [ ]


为深入推进“护苗2023”专项行动,上海持续加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力度,查办两起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案件,筑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线。

一、传播包含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网络信息,未以显著方式作出提示案

2023年7月,上海市文旅局执法总队在工作中发现,上海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传播包含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网络信息,涉嫌未以显著方式作出提示。

经查,当事人自2017年起经营互联网站和移动终端应用程序,并通过上述互联网站和移动终端应用程序传播视频类网络信息,其中部分信息包含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上述视频类网络信息未成年人不需要注册登录就可以直接浏览且未以显著方式作出提示。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市文旅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立即改正,并予警告、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未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案

通过网络巡查,崇明区文旅局执法大队查处一起未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案。

经查,当事人运营的涉案网络游戏于2019年7月发行,并通过充值获得经营收入。2023年1月起,因服务器到期未及时续费,导致该游戏未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构成了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未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案发后主动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崇明区文旅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责令改正,并从轻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