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苗"工作站
天津:出台《关于在中小学校试点建立“护苗”工作站的通知》
2021-09-26   浏览次数: 次   


按照“扫黄打非·新风2021”集中行动中“建好‘护苗’工作站”的具体部署,日前,天津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中小学校试点建立“护苗”工作站的通知》,在天津市中小学校开展“护苗”工作站试点工作。

中小学校试点建立“护苗”工作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未成年人”为重点群体,以开展“护苗”行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一系列指示要求,扎实推进“护苗”工作站建设,通过持续、广泛开展活动,进一步打响“护苗”品牌,显著增强“护苗”行动社会影响,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

“护苗”工作站的日常工作,在工作原则上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结合融入,坚持创新为本;在工作职责上要围绕维护基层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护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履行承担好有关职责;在工作标准上做到校园有标识、工作有机制、宣传有阵地、举报有渠道。

在中小学校试点建立“护苗”工作站、发挥好“护苗”工作站作用既是巩固深化“扫黄打非”进基层成果、进一步夯实“扫黄打非”工作基础的重大举措,也是落实“护苗”工作要求、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入实施的关键招法。在推进过程中,各区将结合工作实际,在本辖区内选取2至3所中小学校,作为“护苗”工作站试点学校,探索工作模式,积累工作经验,发挥示范作用。在工作逐步成熟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区将适当扩大“护苗”工作站(试点)建设的范围,并充分发挥“护苗”工作站的阵地作用,深入推进“护苗”行动,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