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2021年绿书签行动 >> 特色亮点

特色亮点
广东:肇庆市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提升“护苗”实效
2021-09-30   浏览次数: 次   


2021年以来,肇庆市“扫黄打非”部门按照“护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夯实合力护助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制度基础,提升“护苗”工作实效。

一是完善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制度。肇庆市委、政法委修订印发《2021年肇庆市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着力构建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校园及周边共建共治共享机制,精准到点、稳扎稳打、善作善成,全力防范化解校园周边安全风险,营造平安稳定、健康有序和积极向上的校园周边环境。市教育局印发《肇庆市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并牵头召开肇庆市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解读《肇庆市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工作制度》,部署校园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肇庆市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要求,统筹领导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式整治工作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确保校园周边200米内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等,推进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提升行动。2021年以来,市文广旅体局切实加强校园周边各类文化经营场所的监管,共出动检查人员4982人次,其中检查网吧964家次,歌舞娱乐场所826家次,出版物经营场所、印刷企业等场所216家次,查办各类案件6宗,筑牢校园文化安全“防线”。

二是建立侵害未成年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肇庆市检察院与市监察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卫健局、团委、妇联等部门联合签订了《肇庆市侵害未成年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办法》是结合本地实际,对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中央九部门《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所作的进一步细化,具有操作性和指导性。扩大强制报告事项范围。在《意见》规定的基础上,特别增加:强制报告主体在工作中发现 “未成年人被组织从事不适宜演出、危重劳动以及未成年人被强迫、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相关事项的,有义务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应向主管部门报告备案,同时向检察机关通报情况,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建立案件线索发现机制。教育、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应当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加强排摸走访,受理群众信访投诉,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优势,充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对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幼儿园应当畅通报告渠道,通过在校园内设置信箱、公开电子邮箱账号或者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接收学生、家长等人报告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的线索。医疗机构可以采取在诊疗系统中嵌入报告技术模块的方式,发现线索自动即时报告。拓宽强制报告途径渠道。紧急情况下,可以使用公安机关110报警平台、人民检察院12309举报平台、政府服务热线12345、妇联维权热线12338、青少年服务热线12355等转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