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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州“五个融合”推动“扫黄打非”工作 在基层落地生根
2022-12-15   浏览次数: 次    [ ]


近年来,楚雄州把“扫黄打非”工作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在组织、阵地、人员、活动、保障等五个方面深度融合,推进“扫黄打非”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相融相合、互融共促、同频共振,破解基层“扫黄打非”工作“谁来做、做什么、怎样做”难题,推动“扫黄打非”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

一是组织机构融合,三个强化促引领。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领导小组与“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有效融合,从县到镇到村,均实行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形成高位推动、组织协调联动、措施落实有力和基层站点主动承接落地的工作体系;强化统筹谋划,制定站点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扫黄打非”工作目标、实施范围、责任分工、行动要求,将“扫黄打非”工作同党建、意识形态、文明实践、平安综治等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促进工作落实;强化日常调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工作调度会,分析研判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完成任务时限。严格实行约谈和通报制度,对活动开展不正常、工作推进缓慢、市场监管不力的单位及其负责同志予以约谈。

二是平台阵地融合,氛围营造见实效。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扫黄打非”集中宣教阵地,在便民服务大厅利用电子大屏轮播“扫黄打非”工作信息,开设“扫黄打非”宣传专栏,做好“扫黄打非”知识宣传。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资源设置“学习强国”学习、民族文化宣传展示、科技科普宣传、妇女儿童活动等多个功能区,同时公布宣传、文化、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扫黄打非”线索举报方式,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拓宽涉黄涉非线索来源。  

三是志愿队伍融合,汇聚合力抓落实。建强专兼职志愿者队伍,把文明实践队伍建设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探索“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着力补齐“扫黄打非”志愿服务工作薄弱“短板”。发动广大志愿者开展“小手拉大手”、法律进课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将“扫黄打非”宣传教育延伸到田间地头、社区村组、学校企业、宗教场所,打通“扫黄打非”进基层“最后一公里”。邀请乡村“乡贤五老”志愿者,用亲情、乡情和自身的声誉威望,当好立德树人“领航员”、传播文明的“宣传员”、巡查监管的“协管员”,用“身边教材”引导干部群众认识“黄”非”的危害,自觉远离和抵制涉黄涉非不良内容及有害信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是宣教活动融合,形式多样见长效。依托当地文艺团体和文化馆的专业演员,编排舞蹈、小品、快板戏等节目集中演出;组织非遗文化传承人、乡村文化带头人和农民艺人成立“扫黄打非”志愿宣传文艺队,自编自排节目,利用农闲时间、民族节日等开展演出;发挥老同志老干部余热,组建“夕阳红·扫黄打非”志愿服务文艺队,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村组、宗教场所演出,让广大群众坐得住、听得懂、入了心。创新宣传活动形式,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融媒体、手机客户端等开设“扫黄打非”宣传专栏,结合文明实践、文明城市创建开展“扫黄打非“六进”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扫黄打非”工作知晓率。

五是保障机制融合,工作运行更高效。着力保障有钱办事,各级宣传部门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中安排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扫黄打非)示范点建设补助资金,为优秀项目和“扫黄打非”志愿活动提供经费保障和支持。着力保障有章理事,各地相继制定出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开展“扫黄打非”志愿服务队工作业务培训,提高“扫黄打非”志愿服务能力水平。着力保障有制励事,将“扫黄打非”纳入基层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年度工作实绩挂钩。建立志愿服务积分回馈制度,成立爱心联盟,志愿者凭年度积分可享受打折优惠等,激发“扫黄打非”志愿服务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