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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案件
江西:萍乡市判决一起新闻敲诈勒索案
2023-04-11   浏览次数: 次    [ ]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新闻敲诈勒索案,依法判处六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至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至两千元不等。

经萍乡公安机关侦查,自2021年以来,以杨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在萍乡市各县区以某法治网江西分部萍乡调研员等身份,打着签订所谓“媒体合作”服务合同的幌子,先后对多家单位以在某法治网新闻媒体曝光问题为要挟,敲诈几千至几万元不等的媒体服务费,涉嫌新闻敲诈。经查实,该犯罪团伙共作案31起,涉案金额近30万元,其中既遂19起,涉案金额17.98万元,未遂12起,涉案金额11.3万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构成了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