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shdf.gov.cn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专题 >> 案件查办 >> 一般案件
一般案件
北京:顺义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非法经营出版物案
2022-11-15   浏览次数: 次    [ ]


近期,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宣判一起非法经营出版物案。

经审理查明,2018年1月至2021年9月间,被告人杨某在未取得出版许可的情况下,以《基层建设》等期刊出版单位的名义进行组稿、收取版面费,并联系他人对收取的稿件排版、印刷,自行出版、发行后,向北京市顺义区等地进行邮寄,收取涉案期刊版面费共计人民币1200余万元。其间,被告人杨某虎协助杨某收稿并收取版面费共计人民币610余万元。

2021年9月3日,被告人杨某、杨某虎被查获,从被告人杨某处扣押现金人民币65万元、证书8张、杂志社印章9枚等物。经查证,上述印章系伪造。

2022年9月3日,顺义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杨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被告人杨某虎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在案扣押、冻结及退赔的赃款共计人民币二百四十五万一千六百零三元九角三分,依法予以没收。随案移送的印章九枚、证书八张,依法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