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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案件
江西:赣州市判决首例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案
2022-09-20   浏览次数: 次    [ ]


近日,经赣州市定南县法院开庭审理,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判处被告人何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判处钟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缪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2018年,被告人何某和他人共同出资10万元购买某社交群大全网站,负责该网站的运营管理;钟某是网站管理人员,主要负责网站技术和维护。在网站经营过程中,被告人何某、钟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对未实名登记的会员发布的大量涉赌、涉黄、涉诈违法广告信息进行违规审核通过。2019年4月12日,因网站未依法履行审核义务,定南县公安局责令该网站于2019年4月19日前全部整改到位。但何某、钟某仍未对违法广告信息进行全面删除,并采用同音字、符号、图片隐写等方式规避,监测的涉赌、涉黄、涉诈违法广告信息依然长期大量挂于网站显著位置。2019年7月,缪某某开始成为网站客服,负责审核网站后台的广告信息和在后台操作广告上首页、置顶、热门推荐等特殊模块。至案发,该网站发布的各类违法信息点击量在254395次以上。2019年10月至2020年8月期间,何某等人通过违规审核通过违法犯罪活动广告信息发布非法获利12127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