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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案件
福建:南平建瓯市判决一起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2-02-22   浏览次数: 次    [ ]


近日,福建南平建瓯市人民法院判决一起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被告人黄某养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扣押在案的涉案手机4部,由扣押单位予以没收;查扣违法所得人民币15万元,由扣押单位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查,2019年2月份,被告人黄某养通过网络聊天工具添加某好友,并约定黄某养以每个月1288元的价格,向这一网络好友购买淫秽色情视频,这一好友每天发送6部淫秽色情视频到黄某养网络聊天工具上。黄某养以另外 2个网络账户添加顾客,由顾客在其朋友圈上选定片子后,黄某养再使用另一个帐户发送淫秽色情视频至顾客,顾客付款至个某养的账户。至案发,黄某养共获利10余万元。经鉴定,黄某养贩卖的视频中348个视频为淫秽片。
2021年12月21日,建瓯市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