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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案件
上海:宝山区判决一起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1-12-03   浏览次数: 次    [ ]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起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被告人叶某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没收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和犯罪工具。

经查,自2020年3月起,被告人叶某在网络论坛注册账号发布淫秽视频信息及联络方式,并利用微信、QQ收费后发送存放淫秽视频的360云盘链接及密码供人下载,以此获利人民币20000余元。经电子数据勘验检查,在叶某的360云盘中检查出其贩卖给他人的视频34部及其他视频178部。经鉴定,上述212部视频均系淫秽视频。

宝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叶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贩卖淫秽视频,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